損公肥私,這名幹部終被擒!

“作為一名黨員,走到今天這一步,都是由於自己紀法意識淡薄、思想鬆懈,甘於被‘圍獵’,一步步成為他人攫取利益的工具。”在安順市普定縣警示教育大會上,該縣住建局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員王祥深刻懺悔,以他的慘痛教訓為全體參會人員敲響警鐘。

事情還得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2017年7月,普定縣紀委監委收到反映該縣住建局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員王祥濫用職權,為他人牟利,收受禮金的問題線索。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該問題進行調查核實,隨著調查的深入,王祥的違紀違法事實也逐漸浮出水面。

2015年7月,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普定縣貴州普翼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普翼新城一期住宅小區項目10號樓、11號樓房屋予以查封,並明確規定,被查封的房屋不得進行產權質押、變賣、抵押等,縣住建局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員王祥在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後,不但沒有按程序進行查封,反而對這批房源動起了“歪腦筋”。他想著查封之後就不能解除,於是,只是通過房產管理信息系統對房源進行鎖定,禁止辦理備案登記和銷售,向普翼房開公司拋出“誘餌”,然後坐等“魚兒上鉤”。

果不其然,才十幾天的時間,普翼房開公司副經理姜某某就找上了門,希望王祥“高抬貴手”,還承諾事成之後一定會好好“感謝”,王祥眼見“魚兒”已經上鉤,便順水推舟,利用職務便利將普翼新城一期住宅小區項目11號樓的房源全部解除鎖定。姜某某也沒食言,在2015年年底,給王祥送來了第一筆“感謝費”。

吃人嘴短,拿人手軟。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王祥先後為普翼新城一期11號樓的15套房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手續,並順利銷售。其間,王祥先後收受姜某某“感謝費”5萬餘元。

調查期間,調查組還了解到,王祥經常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禮金、香菸等,為服務對象、親朋好友和同事大開“業務綠燈”,違規出具房源證明等。其間,王祥共計受賄44100元。

作為一名普通工作人員,王祥在權力帶來的“面子”和“財富”中逐漸迷失自己,放棄了原則,失去了底線。2019年4月,王祥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同時,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從技術工三級降為技術工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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