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發通知:自11月15日開始,全面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11月7日,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自11月15日開始,全面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1、重點對象: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等行業為重點,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清零攻堅行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2、“兩清零”:

2019年10月底前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

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節前及時動態清零。

3、行動內容: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審批監管、資金落實和工程款按期結算情況;

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

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開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明電[201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機構):

臨近歲末,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迎來高峰,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從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重點

此次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等行業為重點,突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易受出口貿易摩擦影響的加工製造業企業,以及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隱患的其他企業。

二、行動內容

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審批監管、資金落實和工程款按期結算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

三、行動時間安排

行動分階段進行:

一是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採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同時,要組織動員用人單位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整改欠薪隱患,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是執法檢查階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春節前)。各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要在本地區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抽調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採取有力措施加強預警監測,及時發現和化解欠薪隱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歷史存量欠薪問題,堅決防止發生新欠。重點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清零攻堅行動,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節前及時動態清零。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以思想為指導,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緊密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守人民立場,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抓好本次冬季攻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落實好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級政府具體負責的工作體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確保攻堅行動取得實效。要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採取隨機抽查以及暗訪等方式,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要進一步健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部門間工作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公安機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偵辦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水務)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其他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佈。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信息記於企業名下,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四)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督促企業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適時向社會通報情況,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請各地區做好材料報送和行動總結工作:1.於2020年1月5日前報告本地區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動階段進展情況。2.攻堅行動結束後,及時總結經驗,梳理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於2020年春節假期結束後一週內報送書面總結材料。

附件: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情況

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7日

國務院下發通知:自11月15日開始,全面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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