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設計:創業人要做股權架構高手(真功夫、羅輯思維案例)

頂層設計:創業人要做股權架構高手(真功夫、羅輯思維案例)

現代意義上的創業,除了小生意、個體戶外,正規的公司化創業,往往不是憑一己之力能夠完成的,需要引入合夥人,團隊配合,各司其職,風雨同舟,結成前行的同盟軍,共進退,共擔風險。

合夥創業有一個無法繞過的重要問題——合夥人股權劃分,而創業公司的股權劃分是否合理,將直接決定公司的走向和生死存亡。

頂層設計:創業人要做股權架構高手(真功夫、羅輯思維案例)

關於合夥創業的一個殘酷事實是,很多創業項目的失敗不是敗在人、產品或運營上,而是敗於股權結構,股權結構不合理將是創業企業發展的直接障礙和致命隱患。

抽樣調查顯示,同歐美國家相比,我國民營企業的壽命非常短,平均生存時間僅有3.7年,中小型企業的壽命更短,只有2.5年。

企業短命的原因眾多,其中股東之間的矛盾,對企業是最致命、最具破壞性的。我們看到,有很多合夥制企業,業務開展得不好,股東之間有矛盾;業務開展得好,企業贏利頗豐,由於股東之間的權益分配不均衡,也會引起矛盾,給企業發展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以至於除非是一人股東制,否則多股東制的企業出現股東矛盾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很少有例外。

股東之間如果存在嚴重矛盾和裂痕,長期處於對立、博弈狀態,將會動搖合夥公司的根基,致使合夥人之間缺乏起碼的信任,股東之間無法形成有效的統一決議,會影響公司正常決策和日常運營,使公司業務陷於停滯狀態,最終損害的還是股東的根本利益。

股東矛盾的根源在於股東權利,股權不僅是分紅比例,而且是掌權比例,它涉及人類最敏感的兩個話題:財富與權利。股東的兩項最基本權利為財產權利和控制權利。財產權利主要表現為分紅權和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權利,控制權則表現為對公司日常經營(決定管理團隊和重大事項決策)的決策權,正是這兩種權利造成股東之間存在天然的矛盾。

股權結構設計不合理,必然會導致股東之間出現矛盾,尤其是以下幾種股權分配方式。

一、平均劃分股權

很多合夥人創業頗具草莽精神,在股權分配上也不會過多計較,而是本著兄弟情深的出發點,乾脆拍腦袋均分股權,要麼是“二人五五對等”,要麼是“三人平分天下”,卻不知他們拍腦袋設計的恰恰是世上最差的股權結構。

案例“真功夫”均分股權,創始人鋃鐺入獄

1994年,潘宇海出資4萬元,姐姐潘敏峰和姐夫蔡達標共計出資4萬元,在東莞長安鎮開了一家168快餐店,其中,潘宇海佔50%的股份,姐姐和姐夫各佔25%。初期,三人各司其職,潘宇海掌控全局,姐姐負責收銀,姐夫則負責店面擴張。

1997年,“真功夫”(168快餐店先是更名為“雙種子”,後改名為“真功夫”)攻克了中式快餐的標準化難題,開始大舉擴張,在全國開設連鎖店。由於蔡達標負責的是店面拓張,他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對企業的貢獻也越來越大。

到了2003年,企業經營的主導權漸漸到了蔡達標手中。2006年,蔡達標夫婦離婚,妻子手中25%的股權也移交到蔡達標手中,至此,“真功夫”剩下的兩大股東每人各佔一半股份(股權劃分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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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真功夫”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節點,今日資本和中山聯動兩家投資機構計劃向“真功夫”各自投入1.5億元,分別佔股3%,根據這個比例,“真功夫”的估值已高達50億。相應地,引入資本後,原股東蔡達標和潘宇海的股份將統一被稀釋為47%。

兩家投資機構其實主要是投蔡達標這個人,他們進入後,大力支持蔡達標,潘宇海則被逐漸邊緣化,甚至同潘宇海關係密切的一些內部中高層管理人員,也都被以各種形式勸退。

此舉,激怒了潘宇海,原本和諧的股東關係被打破,其後,由蔡達標主導的公司財務上的一些重大運作,都開始有意無意對潘宇海進行隱瞞。

2009年,潘宇海以“大股東有矛盾”中止了“真功夫”向銀行的貸款申請,7月,“真功夫”股東之間矛盾激化,潘宇海向法院起訴,請求查封公司的財務報告及賬冊,要求履行股東知情權。

2010年2月,法院做出判決,認定“真功夫”不允許大股東(潘宇海)查賬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並責令“真功夫”配合潘宇海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賬目審計。

查賬後,潘宇海發現公司財務存在重大問題,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證實了蔡達標等人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等犯罪行為。後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4月22日對蔡達標等4名嫌疑人執行逮捕。

2013年12月12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認定蔡達標職務侵佔和挪用資金兩項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

潘宇海重新出任“真功夫”董事長,同姐姐潘敏峰重獲公司控制權。

世上最差的股權結構莫過於股東平分股權,它會給企業日後的經營埋下嚴重隱患,創業者務必要在設計階段極力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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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剝削式股權設計

何為剝削式股權設計?即合夥人的貢獻、地位同股權不成比例,反差懸殊。這種股權比例的不合理表現在“起主導作用的合夥人佔小股,處於打工仔的地位”,這也會必然導致合夥人的矛盾,甚至分道揚鑣。

案例“羅輯思維”合夥人何以散夥?

“羅輯思維”是傳統媒體人羅振宇和“獨立新媒”創始人申音於2012年打造的知識型視頻脫口秀,口號是“有種、有趣、有料”,是新時期的知識社群,它滿足了信息氾濫時代人們對可信知識源和可靠知識的需求。

從上線起,“羅輯思維”就堅持在微信公眾平臺於每日早上6時發佈羅振宇的60秒語音,全年無休,風雨無阻,雷打不動。另外,還於每週五在優酷網發佈高質量的視頻節目,每期50分鐘,每年48期,這些內容都是免費的。

依靠免費內容,“羅輯思維”吸引了大批粉絲關注,前期“羅輯思維”團隊只是在不斷打磨、精進產品,並未嘗試商業化。2013年推出的付費會員制,是“羅輯思維”初步試水商業化,嘗試將知識產品變現,效果顯著。2014年開始,“羅輯思維”相繼推出微信自媒體電商平臺、“得道”APP以及獨立電商平臺“生活作風”網站,“羅輯思維”估值超過1億美元。

在公眾面前,“羅輯思維”基本上等同於羅振宇,因為在前臺吆喝和幹活的都是羅振宇,孰料,羅振宇只是個小股東,佔股比例不足18%,而幕後的合夥人申音才是大股東、大老闆,持股比例超過82%。

2014年5月,“羅輯思維”兩大合夥人正式“分手”,申音退出,羅振宇繼續操盤這個項目。

顯然,“羅輯思維”兩大股東之所以散夥,是由於股權結構設計上的本末倒置,幹活的羅振宇只佔小股,久而久之,自然會心理不平衡,達到臨界點,矛盾就會出現,合夥人分崩離析,嚴重的甚至會拖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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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部投資人佔大股

身邊一個朋友創業,自己掏60萬元,佔股30%,找外部朋友投了140萬元,佔股70%。經過兩年奮鬥,公司發展不錯,但創始人心裡卻越來越不舒服。因為自己辛辛苦苦幹活,卻只混成了小股東,朋友什麼也不做,卻坐享其成分大頭。而且由於當初沒有留下足夠的股權空間,導致其他合夥人和投資人無法進入。後來,連續好幾家看好該公司的投資機構,都由於股權結構有問題而放棄投資。

最後的結局是什麼?這名創始人乾脆放棄了這份事業,被投資人挖走,另起爐灶。

外部投資人,通常只投錢,不做事,因此,其股權獲得價格應比合夥人高,而不應同合夥人一視同仁,按同樣的價格來獲取。

通常來說,我建議外部投資人要比內部合夥人要以最低高出1倍的價格購買股權,比如,公司啟動資金如果需要1 000萬元,那麼內部合夥人購買價格為10萬元一股,外部投資人則要定位在20萬元一股。

具體操作時,要絕對避免完全按出資比例來分配股權,創始合夥人要把控好底線,該強勢的時候一定要強勢,否則會造成無窮的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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