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失信”名單暴增的祕密:年增四倍牽涉28家上市公司

內控、合規問題頻繁浮水

11月8日晚,深華髮(000020.SZ)發佈公告表示,近日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獲悉公司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這些故事在眼下的資本市場,已然不再新鮮。

造富無數的A股市場上,曾經光芒萬丈的上市公司董事長,有的正在一步步褪去光環,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一串密密麻麻的數字。

“對於企業而言,公司的銀行貸款、市場融資等各方面都會受到法律限制,對於自然人而言,除了這些之外,還有高消費限制,比如不能坐動車、飛機,出境遊,子女不能就讀私立學校等一系列限制。”11月8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智斌受訪指出。

“失信”名單背後,A股市場正在演繹什麼樣的變化?

“老賴”批量現形

深華髮的故事源於一場糾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公開信息獲悉,深華髮及控股股東武漢中恆新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中恆集團”)與深圳市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萬科”)曾因《光明新區公明街道華髮工業區舊改項目合作經營合同》發生糾紛。

深圳國際仲裁院於2017年8月16日作出裁決,公司及武漢中恆集團於2018年2月7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請,法院於2018年8月16日作出判決,駁回公司的撤裁請求。

眼下,法院已經查封了深華髮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公明街道的部分房產、凍結控股股東武漢中恆集團持有深華髮的全部股權,同時,還將上市公司列入了“老賴”名單。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

連日來,一代網紅CEO羅永浩被丹陽市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曾經豪言壯語欲“收購”蘋果的羅永浩,現在,負債十億成“老賴”;拿著5億創業資金大興投資的超級富二代王思聰,也因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重回”風口浪尖。

全年收益高達6.91億元、“家喻戶曉”的金嗓子實控人江佩珍也難逃此劫,因為拖欠近5200萬元廣告費,江佩珍成為“老賴”,這一反差處境讓不少投資人唏噓不已。

2019年,成為當之無愧的“老賴”高發年份。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28家A股上市公司、子公司及相關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2018年1月8月A股僅有史丹利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去年全年共有樂視網、凱瑞德、天寶食品、赫美集團和堅瑞沃能等6家A股上市公司成為“老賴”。

具體來看,對於被列入“老賴”名單的原因,包括買賣合同糾紛、票據糾紛、借款逾期、租賃合同糾紛、融資租賃擔保等。

譬如10月,粵桂股份(000833.SZ)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順興製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福順興”)就因買賣合同糾紛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其法定代表人被納入限制消費人名單。

目前,永福順興已資不抵債,正在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而此前的6月份,康盛股份(002418.SZ)也曾公告稱,公司實控人陳漢康及其一致行動人浙江潤成控股集團,因中融國際信託與南京金龍綠洲汽車技術有限公司融資擔保一案,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陳漢康被出具了《限制消費令》。

此外,*ST剛泰(600687.SH)、*ST大洲(000571.SZ)、*ST升達(002259.SZ)、*ST瑞德(600666.SH)等也因借款逾期違約而被列入名單,天翔環境(300362.SZ)、*ST赫美、*ST北訊(002359.SZ)等則因租賃合同糾紛被列入名單;*ST科林(002499.SZ)及實際控制人黎東、ST中南(002445.SZ)因票據糾紛被列入名單……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歸根結底還是整個經營層面上的問題,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互聯網企業出現了大量違約,包括資管糾紛、債務違約等情況。前幾年這個制度其實很少見,這幾年比較多,還是因為大量(判決生效後)需要強制執行的案例無法執行,會使法律權威性受質疑,贏了判決但是拿不到錢,改革後執行措施有一定的加強。”王智斌說道。

經營舉步維艱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這些公司主體、實際控制人或子公司被列入“老賴”名單的涉案企業,往往都面臨著非常沉重的經營危機。

除了行業不景氣等系統性因素之外,部分企業的內控、合規等方面也存在問題。

如今年以來公司主體、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多次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ST冠福,因公司控股股東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義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對外借款等違規事項,自2018年10月已開始引發了相關的糾紛及訴訟。

截至10月16日,ST冠福因控股股東前述違規事項引發債權人與公司的訴訟案件高達92起,涉案金額19.74億元。

10月29日,ST冠福又收到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簽發的相關債權人因購買的福建同孚實業有限公司通過相關平臺發行的債券產品逾期未兌付而起訴公司及其他相關方的《民事判決書》。

今年7月公司主體、全資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肖行亦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ST索菱,不久前披露2019年三季報,2019年7-9月,公司虧損4112.00萬元,業績同比下滑15348.65%。前三季度,*ST索菱累計虧損1.50億元。

除此之外,*ST索菱還面臨立案調查、高管相繼離職、實控人涉嫌轉移資產等“困境”。

今年4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中山樂興人士處獲悉,索菱股份二股東中山樂興已經向深圳證監局寄出了舉報材料,其認為“索菱股份實控人肖行亦涉嫌損害公司利益、職務侵佔”。

4月26日,*ST索菱因相關行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近幾年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信用環境收緊,很多行業不景氣,大量的泡沫被戳破,尤其是抗風險能力比較弱的民營企業,是債務違約的高發地。此外,部分企業的法律風險管控意識也不到位,在訴訟等方面的投入不夠,或者說沒有能力投入。”11月8日,華南一傢俬募機構人士受訪指出。

而另一個趨勢逐漸進入市場人士視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某金融機構人士處瞭解到,目前市場上出現了不少以訴訟“維生”的不良資產處置公司,即通過“無限連帶責任”的相關條款,對未實質參與公司經營的中小股東提起訴訟,導致有知名市場人士“意外”淪為“老賴”。

值得一提的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影響是長期的,記者採訪瞭解到,即便如ST遠程、華信退等公司被移除名單,公司業務仍會存在“汙點”。

“被列入名單之後,在信用方面的懲戒是長期的,即便後來能移除名單,只是法律上的限制是取消了,比如高消費、法律障礙等沒有了,但是實際層面上,如果曾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包括信貸、信譽等方面的影響是比較長期的。”王智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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