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宅基地確權,農村父子分家後,兒子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話題討論甚為熱烈,有很多讀者都有來詢問筆者關於宅基地的相關性問題。

比如有這樣一個問題,農村父子分家後,兒子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現在宅基地確權,農村父子分家後,兒子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首先先分解一下題目所提出的問題,應該拆成兩種情況來分析。


第一種是兒子的戶口在農村,那麼分家之後是可以再申請宅基地的;

第二種情況是兒子的戶口已經轉為城鎮戶口,那麼即使還在農村生活,也沒有辦法再申請宅基地。

接下來會詳細分析原因:

首先,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於本村集體成員身份而享受到的用於建設住宅用地的土地,只有本村戶口成員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權。

現在宅基地確權,農村父子分家後,兒子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申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需要分戶分家的,但是家裡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員落戶到村集體,成為村集體中的一員,但是家中沒有宅基地的;

3.因為自然災害、鄉村公益事業或公共設施建設等原因,村民需要搬遷的。

下列幾類人無法再申請宅基地:

1.農轉非之後無法獲得宅基地;

2.農村戶口村民外嫁到其他村集體,就無法在原有的村集體申請宅基地,只能到所屬的新村集體申請宅基地

3.一戶多宅的情況

最後就是如果有資格申請宅基地的情況下,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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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宅基地需要向鄉鎮政府、辦事處提交以下材料:


1.村民宅基地申請書;

2.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戶口本等資料)

3.村委員或農村集體建設組織應該提交申請人現有宅基地情況、對申請人擬發放的宅基地位置、四至、面積和宗地草圖等情況表;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總結:只有戶口還在農村,並且需要分家,家裡沒有宅基地的情況下才能申請宅基地,並且需要向鄉鎮政府提交足夠的才能最終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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