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的通知》,決定於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以及社會的各個方面,社會關注度很高。這次普查既要“查人”還要“查房”嗎?
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國進行人口普查普遍採用的方法,因為人都居住在房子裡。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為了查準人口。
同時,由於人口居住狀況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為了解我國人口的總體居住情況,從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開始,調查問卷中設置了有關居住情況的指標,主要包括居住狀況、生活設施、房租水平等與人民生活相關的問題。
這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指標,以便更好的反映當前人口的居住狀況。
普查獲取的資料是否會被洩露,是否成為有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
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洩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於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而且,將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公民信息。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中國經濟網(記者 林火燦)文章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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