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再起爭議,足協新政喜憂參半,幾家歡喜幾家愁

北京時間11月8日,《足球報》和其他媒體,陸續報道了中國足協執委會會議的一個新舉動

據說,本次會議討論了外援和歸化問題並最終達成一致:下賽季外援4+2政策,外援允許註冊6外援,同時上場允許4外援;歸化政策明確,歸化球員試行2+1政策,一支球隊允許歸化兩名外籍球員,每場允許上場一名,此前已經歸化完成的不在該限制範圍內;被各方詬病的U23政策,據說要廢止,取代的是U21政策。

歸化再起爭議,足協新政喜憂參半,幾家歡喜幾家愁

媒體討論很多了,可以說是喜憂參半、幾家歡喜幾家愁,吃虧佔便宜都有。在此,我不想過多評價,就是有幾個疑問:

一、2019年10月16日,中國足協正式宣佈:中國足協與中超正式分離,中國足球職業聯盟年底前正式成立。

1、已經宣佈“管辦分離”,歸化和外援這種關係到中國足球職業聯盟發展的事情,是足協分內的事情嗎?足協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呢?

2、歸化球員,已經被歸化了,還要制定特殊的政策限制,這不是區別對待嗎?沒把歸化球員當成中國人,是否有歧視的嫌疑呢?歸化限定50人,有什麼科學依據嗎?

3、到底足協在未來的中國足球發展中,要扮演什麼角色呢?是否真的分離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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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援政策的放開,我舉雙手贊成。廢除U23政策,也是民心所向,中國足球職業聯盟也會愉快地接受。

U21政策是怎麼回事?難道足協認識到U23的隊員,很快就24歲,對奧運代表隊鍛鍊價值不大?如果是面向下一屆奧運會,那是否需要U18政策啊?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嗎?比如加強青少年聯賽?比如參照籃球的青訓營?強行讓不具備參賽條件的年輕隊員參加最高級別的聯賽,是否是拔苗助長、急功近利、違背客觀規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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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國足球職業聯盟早日成立,早日運營,早日出臺重大舉措;也期望中國足協轉移注意力:加強國字號隊伍建設,建立科學合理的青訓體系。

有了外援放開政策,希望中國職業足球早日設計限薪政策。這樣,徹底解決聯賽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虛假繁榮,同時給國內球員更多的競爭壓力和動力。優勝劣汰、良性循環,球員只有具備了能力,才能在聯賽立足,這才能真正提高國家隊以及中國足球整體的水平。

當然,青少年球員的培養,也是中國足球職業聯盟分內的事。今後非常有可能,聯賽的青訓體系要跟足協的青訓體系展開競爭,這種競爭也是我們期望看到的。

球迷們可以等待,只要向著正確的方向穩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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