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內長稱地方首長貪 因競選成本遠高於薪酬

國際日報/印尼內長稱地方首長貪 因競選成本遠高於薪酬

圖:11月6日,迪託在國會工作會議上發言

  【本報訊】國會團結建設黨(PPP)派系表示支持政府提出重新評估地方首長直選問題,因直選的政治成本實在太高。

  此前,新任內政部長迪託(原國家警察總長)在國會發言,建議就地方首長直選問題,進行學術性調研。

  團結建設黨國會派系秘書白多維(Achmad Baidowi)於11月7日說,“團結建設黨完全同意就地方首長直選的利與弊重新進行評估。”

  他認為地方首長直選的一個弱點就是政治成本太高,以致候選人當官後傾向於設法撈回“本錢”。於是乎地方官長被捉贓的事屢見不鮮。這方面肅貪委和內政部有足夠的數據。

  白多維稱,重新評估直選極為重要,因為民主的目的是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而不是適得其反,貪汙腐敗層出不窮,造成民不聊生。

  白多維指出,直選當然也可以,不過必須縮短競選宣傳時間,以節省經費。競選時間減短同時,國家給予津貼或指派監督人員,防止發生“金錢政治”,以期達到選舉公正公平進行的目的。

  內政部長迪託此前稱,有必要對地方首長直選進行學術性調研,以探討自2005年在印尼實行的地方首長直選制度的正負面作用。

  “如果調研結果顯示,直選是正面的,那行。但要有消除其負面影響的解決辦法。政治成本那麼高,想想看其結果。”迪託是11月6日在國會第二委員會舉行的工作會議上說這番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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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月6日,國會第二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

  迪託表示,不相信地方首長競選時已做好“虧本”的準備,他說,“真的嗎?‘我要為國家民族服務,儘管要貼錢’,那是胡扯,我就不信!”

  迪託稱,幾乎所有的地方首長都在貪汙,因為競選的“資金”與他們當官五年的“酬勞”完全不相稱。

  試想想,要成為縣長、省長得花300億至500億盾,而每月薪酬只有1~2億盾,就說2億盾(約10萬人民幣)吧,乘以12個月,等於一年24億盾,再乘以5年,等於120億盾(約600萬人民幣)。豈不是“賠本”嗎?

  迪託稱,有必要對地方首長直選重新予以調研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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