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有什麼要求?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於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如屬財政預算收入項目憑財政收款收據,如果是合同還未履行因違約支付的違約金,因沒有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無需向對方開具發票;支付違約金憑可憑雙方合同+收據+銀行票據。);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支付工資,領料單,計提折舊)。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於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定應開具發票的,必須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交車輛保險代扣的車船稅);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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