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相關責任人被批......

10月30日,記者從貴州銅仁市江口縣政府方面獲悉,由江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發展和改革局29日印發的《江口縣豬肉保供穩價告誡書》

違反《價格法》有關規定,立即對此行為進行整改

市場局、發改局下發的告誡書

10月29日,當地向各經營者下發的《江口縣豬肉保供穩價告誡書》(下稱《告誡書》)稱,為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好當地市場豬肉保供穩價工作,按照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特發出此告誡書。告誡書要求商戶遵照執行的價格為:“白條肉每斤須在20元以內,五花肉每斤須在25元以內”。並稱,“凡不按以上規定的價格執行,視為擾亂豬肉保供穩價市場,惡意哄抬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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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江口縣發改局價格管理科室一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告誡書》是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聯合下發的,已下發至縣內各屠宰場和豬肉經營者處,於29日施行;江口縣市監局一名工作人員則稱,他們和縣發改局商議後下發《告誡書》,該定價是調研後的結果,豬肉經營者有一定的盈利空間,不會虧本。《告誡書》被媒體報道並指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後,江口縣市監局和發改局10月30日又聯合發出《關於對一事的情況通告》(下稱《情況通告》),指出《告誡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我們立即對此行為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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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通告》提出了五點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停止發放告誡書,並對發出的告誡書進行收回;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並要求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嚴格依法行政;針對豬肉保供穩價的問題,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貴州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市場管理,嚴格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對擅自哄抬糧、油、肉、蛋、奶等日常消費食品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將依法查處;加強屠宰行業的管理,對未經相關部門審批,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屠濫宰,嚴禁無檢驗檢疫合格證的豬肉產品進入食品流通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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