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戀”也是戀,也要講共同的感情基礎,才有一片“夕陽紅”

鄰家老翁,年屆七旬,喪偶數年。去年經人介紹,找了個年齡相當的老伴,只見一面便“閃婚”同居了。兩位老者的“夕陽戀”開始也著實恩愛了一陣。孰料好景不長,不到半年,婚姻就出現了裂痕,兩人開始為日常開銷、子女往來等一些家庭瑣事吵吵鬧鬧。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隔閡日深,竟至反目成仇,最終分道揚鑣,為短暫的“黃昏戀”劃上了句號。

鄰家老翁先喜而後悲的再婚結局,在“黃昏戀”者中有一定的代表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老年人再婚已不再是什麼新鮮事。然而,令人擔憂的是,一些老年人非但沒有因再婚而得到幸福,反而飲下了自釀的苦酒。在我們身邊,這樣的事例可謂是屢見不鮮。

分析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還是老人們擇偶時的主導思想出現一些偏差。一些老年人再婚時,往往只看重對方的年齡大小、身體狀況、經濟收入、子女多少、住房條件等等,卻忽視了對對方的興趣愛好、性格特點、品格行為等方面的考慮。他們都有著一個相似的經歷,有人稱之為“短、平、快”式的“閃電婚姻”,即認識時間短、感情平淡、結(離)婚快。

“黃昏戀”也是戀,也要講共同的感情基礎,才有一片“夕陽紅”

這些老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藏著一種認識上的不足。再婚老人較為普遍的一種心態是:“老伴兒老伴兒,就是老來做個伴兒。”之所以“黃昏”了還“戀”,無非是為了找個做伴的。一把年紀了,哪能還像年輕人那樣在一起卿卿我我的談戀愛?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他們不是像年輕人那樣痴痴地追求和尋覓愛情,因而忽略了志趣相投和心心相印,忽略了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大多覺得年齡、身體條件差不多,就一見定下了終身。沒有建立起互信互愛的感情基礎,為婚後的共同生活埋下了隱患。

人到老年,在人生的旅途上已經歷了太多的風雨、太多的痠痛,如今雖是年近“黃昏”,但誰說不是“夕陽無限好”?如是,才更應該珍惜人生的第二次青春,第二次愛情。對於老年人來說,面對愛情,應該更加珍重。對於遲暮的老年人來說,再婚的挫敗,傷害的不僅僅是感情,還有身體上的健康。因此,有再婚想法的老年朋友更應周全思考,“黃昏戀”也是戀,也需要有愛,雙方也要有共同的思想基礎和興趣愛好,有了這些作基礎,才能有一片“夕陽紅”。

(劉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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