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男子因掏不起彩禮被初戀女友拋棄,此後18年情傷難愈流浪街頭


“自從被初戀女友甩了以後,他就變了一個人。”10月31日,王佔偉談起弟弟王大力,語氣裡滿是無奈。2001年,王大力被相愛2年的初戀女友丫丫拋棄,原因是嫌他家太窮、掏不起彩禮。分手後,王大力精神受刺激,此後18年都沒有化解初戀帶來的傷害,影響了正常人生。這期間,王大力多次離家流浪,每次被救助回家沒多久就跑了。近日,王大力被“讓愛回家”志願者發現在東莞街頭流浪,志願者通過各種途徑聯繫到他哥哥。

王大力今年36歲,出生於河南周口農村,父母都以種地為生,王大力還有兩個哥哥,一家人擠在三間小屋裡,生活很拮据。由於家庭貧困,王大力17歲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在鄭州一家裝修公司幹活。1999年通過熟人介紹,20歲的王大力認識了初戀女友丫丫,從沒談過戀愛的王大力第一次品嚐到愛情的滋味,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投入到這份感情中,與丫丫相戀的2年是他最幸福的時光,可他沒想到再美的愛情也敵不過現實。

每個人的初戀都是最美好的,但也是最印象深刻、最殘酷的。2001年,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丫丫嫌棄王大力家窮。“我家有3兄弟,父母都是農民,當時根本拿不出像樣的彩禮。”回憶起那時的光景,哥哥王佔偉無奈的說,因此在丫丫父母的干預下,丫丫選擇和王大力分手。倍受初戀打擊的王大力心如死灰,離開鄭州跟同鄉南下廣東電子廠打工,沒過多久,同鄉覺察出王大力精神狀況不對勁,於是把他送回家。


王大力回家後,精神時好時壞,父親帶著他去醫院看病,醫生說這種情況只能靠長期喝藥調理。就這麼一直維持著,直到2009年,父親去世了,王大力經常自己一個人偷偷到處亂跑,不是在山裡就是在街上,不和家人打招呼,每次被志願者救助回家後,他就會趁家人不注意又跑了……今年3月,王大力又一次離開家,獨自一人來到東莞流浪街頭,每天蓬頭垢面,靠撿垃圾維生,家人四處尋找都找不到。

幾日前,“讓愛回家”志願者張世偉在東莞大嶺山發現了王大力,他鬍子拉碴,衣衫襤褸,腳上穿著一雙破舊的拖鞋,正躺在木板上看書。志願者給王大力洗了澡、颳了鬍子,還給他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費勁口舌讓他寫下了家裡的聯繫方式後,這才聯繫到哥哥王佔偉。哥哥接到電話後,連夜開車從新疆趕回老家,計劃安頓好生病的母親後,就立馬開車去東莞接王大力。

初戀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唯美的,但美好的過程不代表會有美好的結局,而王大力卻被初戀深深的傷害,這樣的傷害只能他自己用心醫治,才能慢慢走出來,只有學會放棄一些東西,生活才會變得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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