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規 南玻A遭深圳證監局警示

北京商報訊(記者董亮 馬換換)10月31日晚間,南玻A(000012)發佈公告稱,由於信披違規,公司收到了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據瞭解,南玻A此次收警示函是由於2013年公司時任高管在處理深圳南玻顯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事項時,未將《關於深圳南玻顯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轉讓合同之補充合同》(以下簡稱“《補充合同》”)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直接導致公司未能及時將該合同進行披露且未在以前相應會計期間的財務報表中予以考慮和確認。

深圳證監局認為,南玻A上述重大補充合同未及時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未對《補充合同》相關衍生金融工具及時予以確認,導致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南玻A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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