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抓小偷美國警察炸燬民房,法庭判決不用賠

據俄羅斯RT網站30日報道,美國警方為了抓住小偷,用炸彈炸燬了一家人的住宅樓,但上訴法院裁定,這家人無權獲得賠償。

據報道,科羅拉多警方在當地居民利奧和阿方西婭·萊赫家中部署了炸藥和裝甲車,用來從房屋內將一名男子趕出來,此男子涉嫌從當地超市偷了兩條皮帶和一件襯衫而被追捕。本週二美國一家上訴法院判決,警方無須向這對夫婦賠償毀壞房屋的損失。


為抓小偷美國警察炸燬民房,法庭判決不用賠


利奧·萊赫對此判決感到震驚,他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說“這表明他們可以炸燬你的房子,把你扔到街上,然後說再見。”

萊赫夫婦提出起訴,因為該市政府僅因他們無家可歸而補償了5000美元。利奧稱,重建這座房子需要花費近40萬美元,這麼小的一筆賠償金可以說是“侮辱性的”。但在2018年,一名法官支持警察一方,認為賠償是合理的。而週二上訴法庭維持了這一判決。


為抓小偷美國警察炸燬民房,法庭判決不用賠


2015年6月3日,一名與萊赫一家毫無關係的小偷喬納森·海卡特在逃離警方追捕時,隨機選擇了他們的房子作為藏身之處。當警察第一次進入家中時,小偷從地板上向警方開槍,迫使警方帶上重火力進入家中。在接下來的19個小時裡,警方用一輛“熊貓”裝甲車反覆衝撞這座房子,並使用爆炸物——包括72枚化學炸彈和瓦斯手榴彈——來緝拿嫌犯。

但是,法官們認為,由於他們的房屋是在警方突襲過程中被毀的,萊赫夫婦無權根據“徵用條款”獲得賠償。美國憲法規定,政府必須為沒收的土地(通常是徵用土地)向財產所有人支付賠償金。畢竟,這些財產是在“執法”過程中被毀的——據法官判決書稱,警察是為了“保護公眾安全”,為了逮捕了一名小偷,而毀了萊赫的家。


為抓小偷美國警察炸燬民房,法庭判決不用賠


一名法官莫里茨在判決書裡堅稱,“被告(警方)的行為在使公眾受益”。莫里茨還表示,美國政府為維護公眾安全的行為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民眾不應要求索取賠償金,以避免鉅額賠償的可能性妨礙執法者履行職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