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披露”助推進出口企業享受改革紅利

記者徐婷

記者日前從池州海關了解到,備受進出口企業關注的“主動披露”制度已在我市落地生根。池州海關通過舉辦政策宣講會、上門送政策等方式積極宣傳這一制度利好,截至10月底,我市已有多家進出口企業向海關遞交主動披露報告,涉及違規貨值超百萬元,經查證屬實後,為企業減免繳納罰款近10萬元。

“主動披露”制度是指企業自主對照海關監管制度要求,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發現,在海關發現前主動將其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報告海關,經海關查證確認為主動披露的,可以享受從輕、減輕甚至不予行政處罰的益處。池州海關關員介紹,“主動披露其實是一種思維的轉化,從過去以海關為主的被動監管模式轉變為發揮企業自主管理意識、推動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綜合治理模式,旨在促進企業自我規範,體現了守法容錯和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真真正正將‘放管服’理念融入海關監管一線工作。”

我市一家進口企業負責人表示,由於該企業進口商品的特殊性,容易在初步申報環節出現申報不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情況,通過“主動披露”這一利好政策,不僅可以為企業直接避免一些經濟損失,更可以提升企業誠信守法意識和合規經營能力,使企業充分享受守法便利、誠信經營帶來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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