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益百分因傳銷遭監管處罰:模式涉嫌傳銷


深圳益百分因傳銷遭監管處罰:模式涉嫌傳銷

日前,從事健康產業的社交電商深圳市益百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百分”)被媒體曝出經營模式涉嫌傳銷,中國網財經記者調查發現,該公司100%控股的母公司“深圳市益百分實業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上被明確以“傳銷違法”作為主要違法事實進行了處罰。除經營模式被質疑涉嫌傳銷外,“益百分”旗下多款產品還存在廣告語誇大宣傳等問題,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

“入門費”及多層返傭獎金制度涉嫌傳銷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深圳“益百分”公司經營模式涉嫌傳銷,該報道同時披露了“益百分”某微商經銷團隊在武漢舉辦的“事業說明會”現場情況,並披露了“益百分”相關產品市場運營模式。

中國網財經記者隨後對此事進行了跟蹤採訪,記者在採訪中獲取的“益百分”公司經營模式資料顯示,“益百分”經銷商(代理)分為三個級別——“市級經銷商”、“省級經銷商”、“總經銷商”。在三級經銷商中,市級經銷商“拿貨價”最高,總經銷商“拿貨價”最低。以益百分旗下的“益生君”產品為例,市級經銷商“拿貨”每盒益生君需要108元,省級經銷商“拿貨”每盒88元,總經銷商“拿貨”每盒只需75元。

深圳益百分因傳銷遭監管處罰:模式涉嫌傳銷

據某“益百分”代理透露,要成為“市級經銷商”,需要一次性“拿貨”滿16200元,而要做“總經銷商”或“省級經銷商”,都首先需要成為“市級經銷商”,此後逐步晉級。

據瞭解,在成為“益百分”“總經銷商”後,除了正常的銷售差價收入、銷售達標後的“返點獎金獎勵”外,公司還會提供額外的“管道收入”——發展人(上線)對被髮展人(下線)的收入“抽成”。

據介紹,“管道收入”又被稱為“平級獎金”、“被動收入”,在獎金分配上根據被髮展人(下線)“拿貨”產品的不同,採用“666”、“533”兩種方式(“益生君”採用“666”模式,其他產品採用“533”模式)。

例如,甲是總經銷商,發展了乙,乙發展了丙,丙發展了丁。乙、丙、丁三人後來也都成長為了總經銷商,這時甲、乙、丙、丁四人從“經銷商級別”上看是“平行級別”,但從“發展和被髮展關係”看,是垂直的鏈條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丁每“拿貨”一盒“益生君”,甲、乙、丙三層都可以分別獲得6元收入,被稱為“666”模式;丁每拿一盒除“益生君”外的其他產品,丙可獲得5元,甲、乙可分別獲得3元,被稱為“533”模式。

深圳益百分因傳銷遭監管處罰:模式涉嫌傳銷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傳銷具有三大顯著特徵:1、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2、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3、計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此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副處長趙泉龍曾專門撰文指出,在查辦具體(涉嫌傳銷)案件中,只要取得“人員鏈”的證據和有收取入門費行為的證據,即可認定為傳銷。

據“益百分”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是一家從事健康產業的社交電商企業,“集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於一體”。“益百分”目前有五類消費品品牌,包括益生菌補充劑品牌“益生君”、艾灸器品牌“天天艾”、花酒品牌“小花樣”、灸熱貼“暖暖灸”以及減肥產品“101輕體日記”。

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益百分”公司的大股東為深圳市益百分實業有限公司(“益百分實業”),對於上述“益百分”經銷商體系是否涉嫌傳銷等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益百分”公司及“益百分實業”,均無人接聽。

減肥產品未取得保健品批號 涉嫌虛假宣傳違反《廣告法》

除了涉嫌傳銷,記者發現,“益百分”旗下多款產品的宣傳語還存在虛假、誇大宣傳等問題。

記者在“益百分”官方公眾號發現,其減肥產品“101輕體日記” 宣傳語顯示,“益百分”的益生菌產品具有減脂功效,並強調“安全”、“有效”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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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百分”官方微信公眾號顯示,“101輕體日記”為減肥產品,該減脂套餐包括101益生菌和101代餐粉,其中,101益生菌是由“益百分”與臺灣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研發的營養產品,以101益生菌378+507、白芸豆、荷葉萃取物為基礎研發的全營養健康食品。

“益百分”代理告訴記者,101輕體日記的減肥原理是“專利嗜脂益生菌,阻斷脂肪吸收。”據“益百分”代理發送的資料顯示,“101輕體日記白芸豆益生菌粉首創專利技術,嗜脂益生菌快速溶解油脂,阻斷吸收。嗜脂益生菌是由378益生菌(韓國泡菜中的益生菌)和507益生菌(橘子表皮益生菌)組合而成,其中,378益生菌經細胞實驗證實減脂功效,507益生菌經試管試驗顯示膽固醇去除率高達87%等。”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益生菌領域科學家、乳品生物技術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主任張和平,張和平告訴記者,“自己從事益生菌研究20多年,沒聽說過378益生菌及507益生菌。另外,益生菌如果具有某些功效,需要有臨床試驗報告,通過臨床試驗,驗證(功效)是否可行。”

張和平表示,在宣傳益生菌功效時,還需要附上相應文獻,比如在什麼刊物發表的文章,以便查找原文。

隨後,記者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信息中心“專利之星檢索系統”上搜索“益百分”宣稱的101益生菌378臺灣專利號(I645854),其中,在“中國專利檢索”項中顯示“檢索結果為零”,在“世界專利檢索”項中顯示“請求錯誤”。

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具有保健功效的保健食品需要取得相應的藍帽子批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修正)》第十八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等。

然而,“益百分”上述減肥產品包裝上顯示為“餐前固體飲料”,未發現標有藍帽子批號。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系主任何計國在接受媒體關於食品宣傳減肥功效的採訪時曾表示:“只要是普通食品就不能宣傳任何功效。如果說有減肥功效就要去申請保健品、藥品,通過審批證明這些功效。”

深圳益百分因傳銷遭監管處罰:模式涉嫌傳銷

“益生君”含不適宜兒童配料 “小花樣”違規宣傳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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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百分”代理發佈的朋友圈“益百分產品介紹”圖片顯示,產品“益生君”為“適合0歲以上人群的益生菌推薦品牌”等。益百分官網顯示的“益生君”配料包括長雙歧桿菌、嗜酸乳桿菌、乾酪乳桿菌、嗜熱鏈球菌等。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目前,經國家衛生部門認證、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只有7種,分別是嗜酸乳桿菌、動物雙歧桿菌、乳雙歧桿菌、鼠李糖乳桿菌、羅伊氏乳桿菌,發酵乳桿菌和短雙歧桿菌。其中,嗜酸乳桿菌僅限用於1歲以上幼兒的食品。

資料顯示,2016年12月18日,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佈了有關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單彙總表,其中,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名單僅有5種,分別為嗜酸乳桿菌(菌株號:NCFM)、動物雙歧桿菌(菌株號:Bb-12)、乳雙歧桿菌(菌株號:Bi-07)、鼠李糖乳桿菌(菌株號:LGG、HN001)、羅伊氏乳桿菌(菌株號:DSM17938)。

隨後,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又於2016年6月8日發佈了關於發酵乳桿菌CECT5716等3個菌種的公告,提到將發酵乳桿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短雙歧桿菌M-16V(Bifidobacterium breve) 列入《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

也就是說,“益生君”中的長雙歧桿菌、乾酪乳桿菌、嗜熱鏈球菌並未列入《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而嗜酸乳桿菌僅限用於1歲以上幼兒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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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益百分”官方微信公眾號顯示,旗下的花酒產品“小花樣”產自廣東花宴年華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其中,小花樣花酒微信公眾號文章稱,“花酒產品玫瑰釀是一款營養價值極高的養生酒,具有緩解疲勞、保障睡眠等功效。桂花釀每天飲用,可滋補氣血、提神解乏、潤肺養生等功效。”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修正)》第二十三條規定,酒類廣告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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