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31號)
根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擬對黃景之律師事務所舊址修繕工程項目紅線圖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物進行徵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屋徵收範圍:詳見黃景之律師事務所舊址修繕工程項目紅線圖。
二、由市、區徵收部門負責組織規劃、房產、建設、城管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擬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房屋進行調查認定,對違法建築及時予以處理。
三、擬徵收範圍發佈之後,在擬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權人、他項權利人及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應配合相關工作人員對上述房屋進行現場調查工作。
四、從擬徵收範圍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上述徵收範圍內實施下列行為:
1.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2.改變房屋用途;
3.辦理工商、稅務登記;
4.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上述行為,不予增加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黃景之律師事務所舊址修繕工程項目紅線圖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黃景之律師事務所舊址在地圖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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