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告一人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港媒稱是黃之鋒

港府公告一人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港媒稱是黃之鋒

香港特區政府29日在官網發佈新聞公告,就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相關問題進行回應。公告中提到,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多家港媒29日報道稱,有消息稱此人為黃之鋒。

香港特區政府在新聞公告中表示,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新聞公告中還提到,《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 權利,包括上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以下為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告全文——

就傳媒關於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事宜的查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作以下回應: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上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 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四)條規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 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即香港依據“一國兩制”原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的政策)相牴觸。

“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區議會選舉的參選人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錶格內簽署聲明,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

擁護《基本法》是區議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的職責。

特區政府知悉,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的選舉主任已就所有候選人的提名作出決定。特區政府支持選舉主任依法就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選舉主任根據相關選舉法律有責任和權力作出該些決定。

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港府公告一人被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 港媒称是黄之锋

(黃之鋒搗亂。文匯報圖)

綜合《大公報》等港媒報道,參選海怡西選區的黃之鋒參選資格仍未被確定。他於24日早突襲南區民政事務總署,要求與海怡西選區選舉主任馬周佩芬會面不果,就又開始打別的算盤。

特區政府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24日晚舉行,黃之鋒竟以參選南區田灣參選人袁嘉蔚的選舉代理人身份混入現場。會議開始時,黃之鋒與“社民連”梁國雄等人粗暴打斷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的發言,高叫“反對政治篩選”等口號搗亂,高舉亂港標語,又投擲水瓶及紙飛機。

黃之鋒甚至一度爬上護欄欲衝擊主席臺,被保安攔下。主持人要求保安維持秩序並將黃之鋒等人逐出會場,但一眾人隨後又重返會場展示政治標語。馮驊多次作出警告無效,最終宣佈簡介會中止。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表示,今屆共收到1104份提名錶格,其中6份撤回,7份被取消資格,而南區海怡西選區有一份提名正在處理,將會另行安排抽籤。他提及,目前香港出現示威、暴力,更有候選人被襲、辦事處被破壞的情況,強調選舉應在公開、公平的情況下進行,不應受到任何妨礙及干擾。

香港政界人士狠批泛暴派以暴力行為打壓不同聲音。“選舉公平關注組”召集人王國興質疑,“連選管會的簡介會都無法進行,如何能保證有公平公正的選 舉?”他又批評黃之鋒狂妄至極,曾被點名批評是“禍港青年頭目”“未入閘(被確認參選資格)已經做出暴力衝擊行為,入閘還得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指出,有意參選的“港獨”分子,一定會用諸般藉口為自己言行辯解,身為選舉主任者,不能只聽他們的一面之詞,而是必須看他們是否反覆在行“港獨”之事,“高喊‘港獨’口號的煽暴派在簡介上公然阻撓政府正常運作,就是‘港獨’的表現。”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跟進。

《明報》發表社評稱,選舉公平公正,首先要做到“免於恐懼”,不會有候選人因為暴力脅迫不敢拉票,也不會有選民不敢投票。這次區選對香港是一次重要考驗,希望各方顧全大局,讓選舉可以在免於恐懼和暴力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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