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2019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詳解

2019 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定於 11 月 2 日進行。我市設考點 17 個,其中泰城考點 10 個,新泰市考點 3 個,肥城市考點 4 個。

現將有關考試事項公告如下 :

考試時間和科目

劃重點!2019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詳解


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規模大,考生人數多,除泰城 10 個考點外,在新泰市有 3 個考點:新泰一中西區、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學,在肥城市有 4 個考點:肥城一中、肥城市泰西中學、肥城六中、肥城三中。

溫馨提示:在新泰市、肥城市參加考試的考生,務必提前安排住宿、交通事宜,合理規劃好出行時間,以免因客房緊張或交通不暢影響了考試。

劃重點!2019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詳解


准考證打印

自 10 月 28 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網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請考生仔細閱讀准考證上的 " 考生須知 " 和 " 特別提示 ",根據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有關注意事項

(一)考生持准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兩證 " 缺一不可。准考證上的 " 姓名 " 和 " 證件號碼 " 信息與居民身份證上不一致的,不得參加考試。

提醒考生,考前務必檢查自己的居民身份證是否在有效期內,若已經到期,應提前申辦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以免影響了考試。

(二)本次考試各考點將在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兩次安檢,除規定的證件、必要的考試文具外,不得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進入封閉區;嚴禁攜帶手機等具有拍照、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如有違反,按照違規舞弊處理;考生攜帶的無關用品不能通過安檢,為保證財物安全,請考生不要將無關用品帶至考點,請提前到達考點進行兩次安檢。

(三)考生要仔細核對考點、考場、座位號、考試科目等信息,防止走錯考點、考場、坐錯位置,給自己造成損失。根據規定,走錯考場、坐錯位置的考生當場考試成績無效。11 月 1 日下午 17:00 後,考生可查看考點考場情況,但不得進入考場。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教師資格考試屬於 " 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在 " 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 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 33 號令)執行,並將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組織作弊或使用、提供作弊器材的,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的,由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考試作弊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取消考試資格並通知所在單位;根據《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在國家和全省統一考試中,考生的作弊信息作為失信信息記入公民公共信用平臺,一旦被記入,將對公民個人工作、生活產生嚴重影響。

(五)本次考試全部使用標準化考點。所有考場實行全範圍、全時段網上監控並錄像,考試進行中和結束後均可通過視頻錄像對考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考試期間,嚴禁將試題、答卷等拍照傳出考場,嚴禁將試題、答題卡、草稿紙帶離考場。希望廣大考生遵規守紀,不要輕信不法分子散佈的 " 助考 " 信息,防止上當受騙,切勿以身試法。

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查詢開放日期為 2019 年 12 月 10 日,考生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ntce.neea.edu.cn)查詢。

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請考生嚴格遵守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規定,自覺抵制考試違規行為,嚴守誠信考試承諾,共建公平公正、平安和諧的考試環境。市招考中心諮詢、投訴電話:8520990、820542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考生須知

一、考生開考前 30 分鐘,持《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五年有效期 ) 進入考場," 兩證 " 缺一不可。准考證上的 " 姓名 " 和 " 證件號碼 " 信息與所持上述身份證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如黑色簽字筆、鉛筆、尺子、橡皮等), 不得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嚴禁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手機及各類智能電子設備等),如有違反,按照違規舞弊處理。

三、考生入場後,應對號入座,保持安靜,遵守考場紀律,並將本人的准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課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監考員核對。

四、考生拿到試卷、答題卡後,先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如相符,應在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姓名、准考證號等)。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作答,使用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無效。

六、考生須在答題卡各題目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錯答區域或者超出規定區域的作答內容無效。

七、考生筆試遲到 15 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如遇特殊原因,需經監考老師請示主考同意後方可提前離開考場。考生出場後不得重返考場,提前離場考生須在考點指定休息區域停留,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方可離開考點。

八、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時可舉手向監考員反映。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塗答題卡時,姓名、准考證號及主觀題部分用簽字筆書寫,客觀題部分及選做題信息點用鉛筆填塗。

十、考試結束後,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待監考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時,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十一、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正常工作。考生如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如情節嚴重、觸犯刑法,將報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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