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幫你弟養兒子養了三年,你還要我等兩年?再繼續養就離婚”

“我都幫你弟養兒子養了三年,你還要我等兩年?再繼續養就離婚”

文\\拾壹情

01

你能接受幫另一半養兄弟姐妹或者養他們的孩子嗎?

玲玲嫁給王陽已經有三年了,但他們還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不是懷不上,只是王陽暫時還不想生,因為他們家暫住著一個小孩,他們在這個小孩身上的花銷不小,按照他們的存餘來說,如果再養一個孩子,那壓力會非常大。

他們家的這個孩子是王陽弟弟的孩子,在玲玲嫁過來之前,王陽就一直在帶著這個孩子,而孩子的父親,在外打工,已經好幾年了,也都是逢年過節才回來一次。他在那邊沒有房,房子也無法在那邊上學,況且他的生活緊巴巴的,孩子跟著他也是受苦,王陽身為兄長,父母逝世,長兄如父,王陽就擔起了這個責任。

王陽的弟弟年輕時不懂事,二十歲出頭就讓女友生下了孩子,可自己又沒本事,兩個人窩在家裡,也不找工作,奶粉錢都買不起了,老婆也跑了。王陽的弟弟也是在老婆跑了之後才決定出去外面找工作,無奈之下,王陽也只好接手這個孩子了。

“我都幫你弟養兒子養了三年,你還要我等兩年?再繼續養就離婚”

02

玲玲和王陽談戀愛的時候,因為這個還覺得王陽是個有責任心的可靠的男人,才嫁給了他,結婚之後,玲玲也一直對弟弟的孩子很好。

結婚兩年之後,玲玲看到自己的同學朋友個個都有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有些已經上小學了,她也要一個自己的孩子,她也擔心再過兩年,她的生育能力不行了。

她和王陽商量要孩子,王陽卻不同意,自己得先幫弟弟養孩子,等弟弟經濟跟上了,再考慮自己的孩子,如果現在生個孩子,但兩個孩子都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他不願意這樣。

“玲玲,你再等幾年,等我弟把孩子接走了,我們就要我們自己的孩子。”,對於玲玲想要孩子的念頭,他總是這樣敷衍,而這樣的話,他也已經說了一年多了。

“我都幫你弟養兒子養了三年,你還要我等兩年?再繼續養就離婚”

再熬過了一年,玲玲見仍然沒有任何動靜,她也不想再等下去了,和王陽提了離婚,“你自己的兒子你都不想要,一直在幫你弟養兒子,我們離婚!”王陽不願意離婚,也不願意放棄這個孩子“老婆別離婚,再過兩年我弟就把他接走了。”

“兩年?我都已經養了他三年,你還讓我養他兩年,我都老了!這三年裡,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在出,而你弟沒有給我們打過一次錢,你把他當自己的兒子來養,那誰來為我考慮呢?”

03

這一次,玲玲不再妥協了,她一直想要自己的孩子,幫他弟帶了這麼多年的孩子,也一直讓她沒能空出精力和金錢來考慮自己的孩子,她堅持如果繼續養這個孩子他們就離婚。要麼把孩子送還給他,要麼離婚。

最後達成了一個協議,她最多答應他再養六個月,而這六個月裡,每個月他都要給他們把孩子的生活費以及各種費用都打過來,她不想再這樣一直給他養孩子了。

“我都幫你弟養兒子養了三年,你還要我等兩年?再繼續養就離婚”

玲玲的做法確實沒有過分,如果換成了玲玲一直在給她兄弟姐妹養孩子,王陽必定也不樂意,甚至不會堅持了三年。玲玲答應再養六個月,也已經是一種負責任了,你覺得她不願意給弟弟養孩子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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