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譚維維又陷了……

普法小知識:保護作品完整權指保護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於著作人身權之一。 即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變或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原作品。表演權,即公演權、上演權。指著作權人自己或者授權他人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權利。特點在於必須以公開的方式進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數人。表演他人作品應徵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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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因“改編”《敢問路在何方》引發爭議後,歌手@譚維維 近日又被告上法庭。“朝陽知產”微信公眾號21日發文稱,朝陽法院已受理王洛賓後人王海成、王平訴譚維維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表演權糾紛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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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訴稱,譚維維曾在2015年演唱會中演唱《康定情歌》,“其旋律與王洛賓記錄整理的《康定情歌》基本相同,但對歌詞進行了篡改”。原告認為,歌曲風格、韻味及情調被嚴重扭曲,侵犯了原告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和表演權,故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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