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西南寧馬山縣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莫神鑑涉嫌受賄一案

原廣西南寧馬山縣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莫神鑑涉嫌受賄一案,由馬山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由馬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馬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廣西南寧馬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莫神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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