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涇川縣關於調整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公告

【公告】涇川縣關於調整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公告

【公告】涇川縣關於調整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公告
【公告】涇川縣關於調整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公告

涇川城區各供熱單位(企業)、各物業小區和廣大熱用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涇川縣城鎮供熱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對我縣城區供熱業企業進行成本監審、召開居民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提出了調整涇川縣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意見,並經縣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供熱價格

1、居民供熱價格由現行18元/㎡/供熱期調整為20元/㎡/供熱期,按建築面積計收。

2、非居民供熱價格(行政事業單位除外)由現行20元/㎡/供熱期調整到25元/㎡/供熱期,按建築面積計收。

3、縣城區內各行政事業單位、駐涇單位供熱價格繼續執行涇價發〔2018〕68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即27元/㎡/供熱期,按建築面積計收。

二、優惠政策

城市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繼續執行原18元/㎡/供熱期的標準不變。

三、執行範圍

調整後的價格適用於涇川城區採用集中供熱服務的用戶(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和居民)。

四、執行時間

以上收費標準自2019年至2020年供熱期開始執行。每年供熱時間為5個月(當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五、相關要求

涇川城區各供熱單位(企業)、各物業小區和廣大熱用戶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涇川城區供熱工作。

涇川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5日

製作:涇川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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