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長治「招聘135人」,速報名!崗位表→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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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縣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啦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為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環節全程公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考核、選崗、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其中全額事業編制122個,差額事業(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編制13個。具體招聘名額和崗位詳見《黎城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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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週歲;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敢於吃苦,公正無私,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較強的法制意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4.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本次公開招聘共設6個崗位(崗位序號為:13號、23號、59號、62號、65號、68號)作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於面向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 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且仍在職的人員定向招聘。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和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5.按照《長治市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十大行動》的通知(長辦發﹝2019﹞35號)相關精神,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原則按男女1:1比例設崗,分別擇優聘用。

具體資格條件詳見《黎城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專業分類參照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

6.本次公開招聘認定年齡計算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已有工作單位但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係在校的中專升大專學生、大專升本科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4.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5.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6.在各類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或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被處罰不滿一年(以處罰依據的時間為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7.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如已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8.在原單位出現過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不得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http://lc.bmren.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考生可在2019年11月4日8:00至2019年11月8日17:00期間註冊登錄報名網站,仔細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提交報名申請,填寫《黎城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考生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並上傳本人紅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要求:1.不著制服等暗示考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服飾;2.格式為jpg;3.文件大小為20KB以下;4.女士髮式以簡練為準,劉海不得超過眉毛。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專業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考生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有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徵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考生可在提交報考申請後次日至2019年11月9日12: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也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11月9日12: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11月9日12:00後,網上報名結束。

報名結束後,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衛生系統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1:1即可開考)。若達不到比例要求,經招聘領導組批准按要求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並調劑到其他崗位使用(其中分男、女的教師崗位在本崗位內部調劑,因取消而調劑併入後的崗位不再受性別比例限制,無需考生重新改報;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59號崗位併入58號崗位,62號崗位併入60號崗位,65號崗位併入64號崗位,68號崗位併入67號崗位;其餘崗位調劑另行公告)。

考生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具體核減、取消、調劑崗位招聘名額情況及改報時間,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網站公告。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後,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三)網上繳費

參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所有崗位報名考試費:金額100元。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複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在2019年11月9日12:00前到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確認後,可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19年11月9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准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下載打印准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准考證、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麵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的整體素質、職業道德、業務水平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知識和能力。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兩個科目,雙百分制計分。

(1)教育系統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

(2)衛生系統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

(3)其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計算:教育、衛生系統:“公共基礎知識”*40%+“專業基礎知識”*60%,其餘崗位:“公共基礎知識”*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師德師風)等;

“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生物化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等;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內容為言語理解、邏輯判斷、資料分析等。

2.筆試時間、地點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考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准考證、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可上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二)資格複審

面試前對考生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等報考條件重新進行審查。

資格複審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資格複審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另行公告。

根據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資格複審對象。同一崗位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該崗位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考生與招聘名額不達3﹕1時,可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對象,但筆試成績不達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的不得進入資格複審環節。

複審考生須攜帶准考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及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複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黎城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要求有執業資格證或其他資格證件的還需提供相應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企業工作的提供所在企業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本單位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考生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審核蓋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由團省委審核蓋章,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農技特崗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需提供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崗位的,由鄉鎮(社區)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報名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對資格複審結果是否合格由複審機構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複審開始前,取得複審資格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但筆試成績不達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的不可遞補;資格複審不足1﹕3的且無法遞補的崗位按通過複審的實有人數進入面試;資格複審工作結束後面試之前,若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三)面試

通過資格複審者,進入面試。

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分析理解、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水平及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公佈,實行百分制計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否則不可進入體檢環節。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准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並列時,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低於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將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出現名額空缺、未達1﹕1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60分及以上)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佈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檢,在另一家同級別或更高級別醫療機構組織複檢,以複檢結果為準。如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對複檢結果仍有疑議的,承擔複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作出最終結論。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考生自理,體檢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准考證及《面試通知書》。

七、考察考核

綜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獎懲等情況,並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本環節出現名額空缺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60分及以上)依次遞補體檢及考察考核。

八、公示、選崗、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反映。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其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選崗及聘用

公示無異議,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擬聘人員,不區分性別,按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崗確定聘用單位。

擬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服務期限不少於五年。服務期內不允許工作調動,其中衛生系統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規培期不在服務期內。

各崗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服務期內,試用期從公示期滿次日起計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按規定程序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關係。

衛生系統非護理類崗位人員,上崗後5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教育系統75號旅遊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上崗後3年內須取得中職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九、注意事項

1.《黎城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次公告)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向社會發布。

2.網上打印准考證、筆試、筆試成績查詢、資格複審、面試、體檢時間和地點,將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參加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設立公開招聘諮詢電話:0355-8595562

十、紀律與監督

1.實行迴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凡具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者,本人應當申請回避,或者由公開招聘領導組決定其迴避。

2.嚴明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記入檔案、追究責任。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將取消應聘資格,若該考生已通過考試等環節成為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人事關係和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並調整工作崗位。

3.設立招聘監督電話:

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5—6565100

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監督組負責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十一、本公告由黎城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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