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村莊規劃編制導則(試行)》解讀

一、編制背景

2019年3月4日,為規範農村村民建房,建立適應閩西實際的村莊規劃編制體系,由市自然資源局編制的《龍巖市村莊規劃編制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經市政府審議通過,正式印發各縣(市、區)執行。

作為全省率先制定出臺的《龍巖市村莊規劃編制導則(試行)》,源自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會一份《龍巖市農村新房新村規劃建設情況調研報告》。同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發《龍巖市推進鄉村振興十條措施》,明確要強化鄉村規劃引領和規劃實施監督,堅持農村一戶一宅和農村村民建房設計制度。原龍巖市城鄉規劃局於同月委託龍巖市城鄉規劃設計院組織編制《導則》,經過多次徵求部門意見及技術審查論證,今年1月2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修改完善後的《導則》(送審稿)。

二、主要內容

《龍巖市村莊規劃編制導則(試行)》共五章二十四節,具體為:

第一章“總則”共七節。主要包括編制目的、適用範圍、編制依據、編制原則、編制單元、規劃層次和規劃期限。

第二章“規劃編制方法”共六節。主要包括現狀調研、存量建設整治、村莊功能完善、新建建設管控、村容風貌提升和專題研究。

第三章“規劃內容與要求”共四節。主要包括規劃分析、村域規劃、村莊(主要居民點)建設規劃、規劃實施計劃。

第四章“規劃成果”共兩節。主要包括技術文件和普讀文件。

第五章“附則”共五節。

《導則》提出,要按照“佈局集中、用地集約”的原則,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嚴格篩選供地項目,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遵從鎮(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龍巖市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等上位規劃中的總體要求。強化現狀調查研究分析,注重對山水田林湖等自然資源、歷史人文資源等的保護與合理利用,營造本土風貌特色。在此基礎上,充分聽取村兩委和村民意見,引導村民積極參與、謀劃、實施村莊規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