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構《賜岳飛批剳卷》

趙構《賜岳飛批剳卷》,紙本,行楷,縱36.7釐米,橫67.5釐米。臺北故宮博物院。

此書17行,每行字數不一,共99字。後署“付岳飛”三字,上鈐御前之寶,下有高宗御押二印。根據內容推斷,約書於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前後,為高宗早年所書。無論從整體的佈局上,還是從筆法的意態上,均具王羲之《蘭亭序》的神韻和智永的特色,並能加以融會貫通,形成了自家的風貌,顯示出“秀異而獨立”、精彩潤朗的藝術風格。其點畫中的撇與捺挺健有力,秀色可人,絕無劍拔駑張之態。結字妍媚多姿,清和俊秀,字體在行與真之間,從中可窺其鐵畫銀鉤,又時以側鋒取勢之主觀追求。全篇豎成行橫無列,行間參差,錯落有致;字與字、行與行之間疏朗 寬穩,雖字字不相連屬,然以氣貫通,頗有書卷之氣。成為有宋一代皇帝書家之精萃者。


趙構《賜岳飛批剳卷》

【1】卿盛秋之際,提兵按邊,風霜已寒,徵馭良苦。如是別有事宜,可密奏來朝廷。以

趙構《賜岳飛批剳卷》

【2】淮西軍叛之後,每加過慮,長江上流一帶,緩急之際,全藉卿軍照管。可更戒飭所

趙構《賜岳飛批剳卷》

【3】留軍馬,訓練整齊,常若寇至,蘄陽江州兩處水軍,亦宜遣發,以防意外。如卿體

趙構《賜岳飛批剳卷》

【4】國,豈待多言。付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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