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漢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漢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西安交通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漢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漢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漢榮利用擔任西安交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裁、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規決策重大事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核:雷智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汉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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