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保障基金是變相“剛性兌付”嗎?

信託保障基金到底是什麼?信託保障基金和“剛性兌付”是什麼關係?

信託保障基金著力點在於化解信託業風險事件。基金從醞釀成立至今,就一直伴隨質疑之聲——這到底是構建行業自救的“安全網”,還是事實上就是變相“剛性兌付”?

信託產品本是“買者自負”,可能會損失本金、收益,需要投資者自擔風險的產品。但我國的信託計劃過去在出現兌付困難時,總會出現種種辦法為投資者“兜底”。這一現象被稱為“剛性兌付”。

過去幾年來,中誠信託旗下的“誠至金開1號”出現兌付危機,以及後來爆出的其他信託產品兌付風險事件,最後都無一例外被“兜底”了。

包括最近雪松集團接手中江國際信託的新聞,也暗示了雪松控股將對中江信託旗下發生兌付風險的信託計劃進行風險緩釋。

其實這種剛性兌付對市場的健康發展並不利,所以打破“剛性兌付”的聲音不絕於耳。

但一旦打破剛性兌付,信託產品風險大大增加,市場會不會喪失對信託業的信心?這是個“兩難”抉擇。

信託保障基金的出現,正為了解決這一“兩難”問題而來。專家表示,信託保障基金資本金115億沒有國家財政出一分錢,沒有使用央行再貸款,就是要通過行業自身的力量來構建市場對信託業的信心。

“即便可以緩解短期流動性,信託保障基金也是風險處置的最後一道防線。”

中鐵信託副總經理陳赤博士表示,“當風險出現時,信託公司首先要自己想辦法千方百計化解風險,如果出於道義和品牌的考慮,信託公司可通過自籌資金先行兌付投資者;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在股東支持下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即“生前遺囑”);如果這些都無法解決才會動用該基金。”

“信託保障基金不同於保險保障基金、也不同於期貨投資者基金保障基金、證券投資者保障基金,後三者都是直接保障投資者、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他們的損失。

信託保障基金並沒有和信託投資者直接掛鉤,其主要目的是防範行業風險蔓延、外溢,扎牢行業風險的籬笆,”陳赤說,“相信保障基金的成立能為今後平穩有序打破剛兌發揮作用。”

13家信託公司會不會“忽略民意”?出資的13家信託公司,如中融信託、中信信託等,都是行業內實力強、規模大的公司。

而按照《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無論大小信託公司,增量信託項目都需要繳納認購保障基金。質疑又出現了:這13家大公司會不會剝奪了小信託公司的“話語權”?

“在公佈的信託保障基金理事會名單裡,有信託業協會的專家理事,有來自銀監會轉任保障基金公司高管的前官員,這對關注小信託公司利益、保障信託業整體發展有重要作用。”陳赤說。

內部人士透露,在負責保障基金實際運營的保障基金公司中,信託業協會雖然僅僅出資1千萬,但享有一系列特殊股東權利,如目前11名董事會成員可提名4位,且可提名董事長和總裁,並對公司的重大戰略決策享有一票否決權。另外信託業協會會長兼任公司監事長。

“基金募股時有不少信託公司熱情很高,單家意向出資40-50億,原本計劃100億股本金,認購規模突破了220億。

但經過反覆測算,保障基金公司的資本金放大槓桿後如果需要(上限8倍)有近一千億資產規模,加上保障基金自身的規模預計未來三年可達到千億,可以比較從容應對行業的風險事件,構築信託行業的安全墊。”該內部人士說。

信託保障基金的出現會不會衝擊通道類業務?

過去,一些銀行為了繞過央行的貸款規模限制,將相關需要貸款的項目由信託公司“打包”處理成理財產品,然後再由銀行出售給投資者。這類銀信合作的“通道類業務”一直飽受詬病。

按照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由信託公司或融資者認購”,這意味著無論是信託公司主動管理的產品,還是通道類業務產品,都要按照1%的標準來認購。

但通道類業務,信託公司作為“通道”利潤並不高,卻面臨相同的認購標準。這或將加速通道類業務向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轉移。

“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監管層並不鼓勵信託公司發展通道類業務的態度,”陳赤說,“通道類業務中信託公司並沒有太大利潤空間,而一旦出現問題,信託公司則有可能無法完全切割風險。”

業內人士表示,以此前中誠信託兩期發生兌付危機的產品為例,業務是銀行介紹的,收入也是銀行拿大頭,“但出問題後信託公司照樣跑不了。”因此,鼓勵發展信託公司發展通道類業務並不可行。

綜上所述,信託保障基金是較剛性兌付更加保險的資金保護措施,並且業內人士較為看好其發展,有利於打破原有的剛性兌付真正發揮自己的作用,不管怎麼說,信託保障基金是對投資人資金安全的有一道保護機制,但願可以發揮良好的作用,避免投資人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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