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書藏書惹人憎

買書藏書惹人憎

買書藏書惹人憎

數十年擁書自重的日子過來毫無反省,幾乎以不假思索的方式聚斂各種堪讀之物。從高中時代起,我就自命風雅地學古人在房門上寫著“屋不延客,書不借人”的聯語,直到成家得子,依舊按照所能揹負的重量、毫無限制地往家裡扛書。姑容我見字拆意,曲解一下司馬遷《史記·伯夷列傳》的原文:“載籍極博”未必就能“考信於六藝”,一個人買書、藏書之量,還往往跟他所涉獵的知識深度或廣度無關。

落差若是很大,還真應該覺得可恥。

不過,現在,我已經“十年不費買書錢”。為什麼不花錢?答案很簡單,因為花錢買的書若是未曾細讀而徑束之高閣,於書、於己都是極大的浪費,而我們的習慣如此:無論什麼事物,經眼而愛之,不免經手而買之,似以掏錢壟斷為自然而然之事。

買了一本書,充實了鄴架,擁有知識的虛榮之感滿足了泰半,甚至還連帶地對生命的長度與好奇的強度都會產生虛妄的假設:人不死、債不爛,將來有一天,我總會找到或等到空閒的時間,再來到此書的背封前面,將它從左右兩側壓擠得密密實實的書中抽取出來,深入一讀。坦白說,這一天不會來,只要你不假思索地購買、只要你仍想擴充書架、只要你還覺得有生之年一定能完全浸潤而不辜負所擁有的書籍。我的詩,就是在這樣一個認識的基礎上寫的:

入暑無它只好眠,穿林午夢得悠然。

平生每忘吟遲語,滿意猶思改舊篇。

一事多餘還酒債,十年不費買書錢。

借來幾本裝模樣,頭枕南華是謫仙。

詩成之後,一位朋友看過這樣說:“以你目前工作性質,大概出版社送的書都看不完了,自然可以說出‘十年不費買書錢’的話,這會氣到小老百姓的。”“我以為讀書人要都不買書,那還期待出版社能出什麼好書?”

為什麼一個人表達了不想買書、不想擁有書——以及懶得用勤勉孜矻的方式讀書——這樣的心情,居然是會冒犯到別人的一件事?我反覆想了很久,終於想通了:現代人的確把買書當成是門面之事在幹著了。不論因富有而藏書,或者是省吃儉用而勉可藏書,或者是胼手胝足地生活著、卻無餘力購書藏書,或者與貧富根本無關而純粹只是從未讀書或藏書,這樣的人都把書當成是另一重具有深度意義的“名牌”;不論什麼書、也不論自己有什麼需要,一律以相較於高級服飾為廉、而相較於聲色娛樂為雅的裝點視之。有此裝點,則可以驕人;無此裝點,則為人所驕。

可悲的是:買書、藏書如果不能這樣惹人憎恨,恐怕還顯示不出原來書也可以是一樁有價值的物業。然而世事往往如此,一旦它顯現了價值,也就失去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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