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愛就一定要離婚?除了生理原因,給你兩個繼續維持婚姻的理由

沒有愛就一定要離婚?除了生理原因,給你兩個繼續維持婚姻的理由

文 | 性感的大發發

最近經常有人問發發,我與對方已經沒有感情了,要不要離婚?

一般我會提出兩個具體問題來讓他考慮:

第一,有沒有孩子。

第二,財產如何分割。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是形成人際間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將婚姻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

感情不在了,還有一些夫妻沒有離婚,堅持相扶相持著走下去,正是這個道理。

不一定非要有生理關係和愛情。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婚姻是一種契約。

那就需要有契約精神。

所以從我的角度出發,首先是不希望大家在一時衝動之下分手的。(勸和不勸分是傳統美德嘛。)

雖然大家都認為自己處於一種不可自拔的痛苦中。

我們就從婚姻的三種動機,來看看為什麼離婚並不是簡單的某一個動機出現了問題,就要輕易地宣佈失敗。

沒有愛就一定要離婚?除了生理原因,給你兩個繼續維持婚姻的理由

01 感情的錯誤判斷

很多中年人到了感情疲憊期,便認為因為對方不愛自己,或者自己已經對另一半提不起興趣,就能分手。

這種是在用感情思維凌駕於理性思維,無疑很衝動。

單純考慮感情,其實也有內外兩個原因是值得反思的。

第一,決定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內因。

很多白頭到老的夫妻中,回憶起漫長的感情生活,並不總是一帆風順的。

有時看對方很不順眼,兩個人吵架,對抗,甚至冷戰,但最後還是和解,攜手並肩繼續共同面對風雨。

“覺得已經沒有感情”的確是兩個人感情轉淡的現象。卻不一定是正確的認識。

每個人在不同的感情階段,其實對另一半的感覺,都是在不斷髮展變化中的。在螺旋中上升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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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契機下,對自以為很熟悉的另一半重新發現閃光點的故事,比比皆是。

而一些離婚後後悔的人,都是沒能等到這個契機的出現。喪失了忍耐力,對對方和感情做出了錯誤的判斷。

所以有些人離婚之後,人還是那個人,換了感情對象之後反而煥發出光彩。

就像多年辛苦耕耘一番,到了摘果子的時候,你卻沒挺住黎明前的黑暗,讓別人摘了現成的果子。

這就是錯誤的內因導致的錯誤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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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影響事物發展的外因也非常重要。

感到對方也對自己沒什麼興趣,就萌生了離婚的想法。

但感情實並不是單方面的。因為在一個巴掌拍不響,事物在普遍聯繫。

婚姻感情中的兩個人是一個互動的體系。你如何與對方互動,也影響著對方對你的互動模式。

好比你下班不做飯,卻指責對方也不做飯,或者你一個人天天做了所有家務,養出一個好吃懶做對家庭沒有責任心的愛人,自己非常累,所以抱怨,生氣。

其實自己也有錯。

那些影響你覺得“沒有感情”的外在原因,其實還是要先從自己身上找。

體會到了錯誤的外因,就只能導致錯誤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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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利益損失

很多明星很久才對大眾宣告婚姻死亡,不被媒體拍到和別人好上了,就絕對不會承認。

為什麼。當然是為了彼此的收入,個人形象代言等。還有千絲萬縷的業務聯繫。

所以很多人寧願維持著婚姻。

普通人說,我沒有那麼多錢,無需考慮那麼多。

但是結婚帶來的福利就是以下兩個:

一,生活半徑變大。

二, 共同財產的持有,使兩個人的財富變的比單身時更多。

離婚肯定會損失這部分,不管自己的感覺如何,錢多還是錢少,從經濟的角度上講肯定是一種損失。

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應當考慮的問題,不管結果如何。衡量損失,趨利避害,是經濟生活中,人的理性本能。

當然,也包括離婚後,要面對的各種輿論壓力,直接影響到自己的總收益。

所以不要輕易說分手,離婚損失的不僅僅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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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是否有孩子

我同學他媽媽是個很有主見的女子。她曾告訴兒子,等到他考上大學,就可以和她爸爸分手了。

因為她認為爸爸對家庭很不負責任,也不知冷知熱,一年到頭在外面做工程,回來就是各種吵架,很兒子火星撞地球,搞得家無寧日。

後來兒子畢業了,媽媽並沒有和爸爸離婚。

說好歹等他畢業有了工作,填家庭關係表的時候也好看一些。

再後來兒子有了工作,媽媽依然沒有和爸爸離婚。

說不能影響他找對象結婚。好歹不讓兒子成為破碎家庭的單親孩子。

兒子非常困惑。一直以來他認為媽媽過的很不幸福,也勸過媽媽不要跟爸爸在一起。

卻不知道,這也許就是上一輩人在一起相處的方式吧。

因為孩子。無論這個理由是否真實。

同樣,如今我們這一代,就算沒有感情也可以在一起長久地生活。這才是真正的男女之間的“純友誼”啊。

共同養育著一個孩子,因為深愛孩子。

二十年後,回頭看看,兩個人依然沒有分手,這也算是堅固不可摧的戰鬥友誼。

比愛情更深重的一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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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如果以上三個動機都受到了考驗和打擊。

比如,沒有孩子,財產比較好分割,確實沒有了感情。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維持下去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還是有救的。

所謂“走到了盡頭”,並不一定是客觀結論。

有太多人用主觀看法去衡量這一切。當局者迷。

人活在世上是有責任的,因為要考慮到責任才覺得難以取捨。

其實跳出感情這一項理由,不妨多考慮考慮利益和孩子吧。

感情方面,只要沒有原則性問題:出軌,背叛,家暴,不孝順父母,犯法等。

就可以有感情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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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挽回的婚姻,必須建立在三者同時缺失,且雙方都對此非常認同的基礎上。

感情變淡有很多原因,同時重新變濃也是有機會實現的。

契約需要履行,需要自由、平等、守信。

即便沒有了感情,還是多斟酌。

管理和經營,在婚姻關係中同樣適用。

除非,你想愛另一個人。不再履行這份契約。

可那個人出現之前,一切都不能放任自流,那是對自己和他人不負責任的想法。

婚姻是一棵大樹,不斷長高,變老,一天比一天成熟,同時面對著風雨和日曬。

它們是挑戰,是痛苦,更是生命的力量。

就看你是如何掌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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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哪一份天長地久,不需要付出辛勤的維護和耕耘。

沒有哪一份堅守承諾,不需要犧牲所謂的自由。

今日互動話題:你怎樣看待結婚一年閃離的男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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