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性感的大發發
最近經常有人問發發,我與對方已經沒有感情了,要不要離婚?
一般我會提出兩個具體問題來讓他考慮:
第一,有沒有孩子。
第二,財產如何分割。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是形成人際間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將婚姻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
感情不在了,還有一些夫妻沒有離婚,堅持相扶相持著走下去,正是這個道理。
不一定非要有生理關係和愛情。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婚姻是一種契約。
那就需要有契約精神。
所以從我的角度出發,首先是不希望大家在一時衝動之下分手的。(勸和不勸分是傳統美德嘛。)
雖然大家都認為自己處於一種不可自拔的痛苦中。
我們就從婚姻的三種動機,來看看為什麼離婚並不是簡單的某一個動機出現了問題,就要輕易地宣佈失敗。
01 感情的錯誤判斷
很多中年人到了感情疲憊期,便認為因為對方不愛自己,或者自己已經對另一半提不起興趣,就能分手。
這種是在用感情思維凌駕於理性思維,無疑很衝動。
單純考慮感情,其實也有內外兩個原因是值得反思的。
第一,決定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內因。
很多白頭到老的夫妻中,回憶起漫長的感情生活,並不總是一帆風順的。
有時看對方很不順眼,兩個人吵架,對抗,甚至冷戰,但最後還是和解,攜手並肩繼續共同面對風雨。
“覺得已經沒有感情”的確是兩個人感情轉淡的現象。卻不一定是正確的認識。
每個人在不同的感情階段,其實對另一半的感覺,都是在不斷髮展變化中的。在螺旋中上升也說不定。
一些契機下,對自以為很熟悉的另一半重新發現閃光點的故事,比比皆是。
而一些離婚後後悔的人,都是沒能等到這個契機的出現。喪失了忍耐力,對對方和感情做出了錯誤的判斷。
所以有些人離婚之後,人還是那個人,換了感情對象之後反而煥發出光彩。
就像多年辛苦耕耘一番,到了摘果子的時候,你卻沒挺住黎明前的黑暗,讓別人摘了現成的果子。
這就是錯誤的內因導致的錯誤的判斷。
第二,影響事物發展的外因也非常重要。
感到對方也對自己沒什麼興趣,就萌生了離婚的想法。
但感情實並不是單方面的。因為在一個巴掌拍不響,事物在普遍聯繫。
婚姻感情中的兩個人是一個互動的體系。你如何與對方互動,也影響著對方對你的互動模式。
好比你下班不做飯,卻指責對方也不做飯,或者你一個人天天做了所有家務,養出一個好吃懶做對家庭沒有責任心的愛人,自己非常累,所以抱怨,生氣。
其實自己也有錯。
那些影響你覺得“沒有感情”的外在原因,其實還是要先從自己身上找。
體會到了錯誤的外因,就只能導致錯誤的判斷。
02 利益損失
很多明星很久才對大眾宣告婚姻死亡,不被媒體拍到和別人好上了,就絕對不會承認。
為什麼。當然是為了彼此的收入,個人形象代言等。還有千絲萬縷的業務聯繫。
所以很多人寧願維持著婚姻。
普通人說,我沒有那麼多錢,無需考慮那麼多。
但是結婚帶來的福利就是以下兩個:
一,生活半徑變大。
二, 共同財產的持有,使兩個人的財富變的比單身時更多。
離婚肯定會損失這部分,不管自己的感覺如何,錢多還是錢少,從經濟的角度上講肯定是一種損失。
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應當考慮的問題,不管結果如何。衡量損失,趨利避害,是經濟生活中,人的理性本能。
當然,也包括離婚後,要面對的各種輿論壓力,直接影響到自己的總收益。
所以不要輕易說分手,離婚損失的不僅僅是感情。
03 是否有孩子
我同學他媽媽是個很有主見的女子。她曾告訴兒子,等到他考上大學,就可以和她爸爸分手了。
因為她認為爸爸對家庭很不負責任,也不知冷知熱,一年到頭在外面做工程,回來就是各種吵架,很兒子火星撞地球,搞得家無寧日。
後來兒子畢業了,媽媽並沒有和爸爸離婚。
說好歹等他畢業有了工作,填家庭關係表的時候也好看一些。
再後來兒子有了工作,媽媽依然沒有和爸爸離婚。
說不能影響他找對象結婚。好歹不讓兒子成為破碎家庭的單親孩子。
兒子非常困惑。一直以來他認為媽媽過的很不幸福,也勸過媽媽不要跟爸爸在一起。
卻不知道,這也許就是上一輩人在一起相處的方式吧。
因為孩子。無論這個理由是否真實。
同樣,如今我們這一代,就算沒有感情也可以在一起長久地生活。這才是真正的男女之間的“純友誼”啊。
共同養育著一個孩子,因為深愛孩子。
二十年後,回頭看看,兩個人依然沒有分手,這也算是堅固不可摧的戰鬥友誼。
比愛情更深重的一份感情。
最後
如果以上三個動機都受到了考驗和打擊。
比如,沒有孩子,財產比較好分割,確實沒有了感情。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維持下去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還是有救的。
所謂“走到了盡頭”,並不一定是客觀結論。
有太多人用主觀看法去衡量這一切。當局者迷。
人活在世上是有責任的,因為要考慮到責任才覺得難以取捨。
其實跳出感情這一項理由,不妨多考慮考慮利益和孩子吧。
感情方面,只要沒有原則性問題:出軌,背叛,家暴,不孝順父母,犯法等。
就可以有感情重生的機會。
無可挽回的婚姻,必須建立在三者同時缺失,且雙方都對此非常認同的基礎上。
感情變淡有很多原因,同時重新變濃也是有機會實現的。
契約需要履行,需要自由、平等、守信。
即便沒有了感情,還是多斟酌。
管理和經營,在婚姻關係中同樣適用。
除非,你想愛另一個人。不再履行這份契約。
可那個人出現之前,一切都不能放任自流,那是對自己和他人不負責任的想法。
婚姻是一棵大樹,不斷長高,變老,一天比一天成熟,同時面對著風雨和日曬。
它們是挑戰,是痛苦,更是生命的力量。
就看你是如何掌控它。
沒有哪一份天長地久,不需要付出辛勤的維護和耕耘。
沒有哪一份堅守承諾,不需要犧牲所謂的自由。
今日互動話題:你怎樣看待結婚一年閃離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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