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黑老大”被判死刑不服上訴 海南高院二審公開審理符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上訴案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10月2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莊曉珊 通訊員王穎)10月24日, 海南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以被告人符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上訴一案。該案是海南開展掃黑除惡以來,第一起判處死刑的涉黑案件。

临高“黑老大”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

10月24日, 海南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以被告人符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上訴一案。通訊員 黃葉華 攝

據瞭解,被告人符聰出生於1981年,自2006年開始通過販賣毒品謀取非法利益,以及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並以符聰宗族、姻親勢力為基礎,逐步確立並發展成為以符聰為組織者、領導者,陳某聞等5人為骨幹成員,陳某寶等17名被告人為積極參加者及其他成員參加的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在臨高縣為非作惡、稱霸一方,犯罪事實多達39起,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临高“黑老大”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

2008年至2012年間,符聰指使陳某聞販賣海洛因11次共約330克;2006年至2012年間,符聰指使陳某聞、陳某寶、符某勇等多人分別到雲南、廣西運輸毒品海洛因4次共3980餘克。

海南省二中院一審認定被告人符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與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

記者瞭解到,海南高院二審審理圍繞上訴被告人的上訴理由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訴被告人分別當庭作了最後陳述。此案將由合議庭評議並報審判委員會會議討論後,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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