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稱不能註冊:網易雲音樂註冊“歌單”商標,結果被無效宣告

通用名稱不能註冊:網易雲音樂註冊“歌單”商標,結果被無效宣告

相信很多人在無聊的時候都會聽音樂來放鬆自己,有些人為了聽音樂甚至會在手機裡面將網易雲音樂、QQ音樂、酷狗音樂等軟件全部下載下來,以滿足聽不同版權歸屬下的音樂的需求。

相信使用過音樂軟件的人,應該都瞭解音樂軟件裡面有一個設置叫做“歌單”,這個設置幾乎是每個音樂軟件的“標配”。

不過這樣一個“標配”的設置卻被網易雲註冊成了商標,不得不說這個舉動真是讓不少人十分吃驚,網易雲把“歌單”註冊成商標,其他音樂軟件公司會同意嗎?

通用名稱不能註冊:網易雲音樂註冊“歌單”商標,結果被無效宣告

網易雲音樂註冊9件“歌單”商標

經過酷小二在國家知識產權商標局進行查詢,發現被註冊過的14類商標裡,有9件是網易雲音樂申請註冊的。

網易雲音樂最早註冊的“歌單”商標是2012年12月份,商標類別涉及第9類、第41類和第42類。

9類(電子出版物(可下載?);動畫片;計算機)、第41類(出借書籍的圖書館;電子桌面排版;教育信息)和第42類(技術研究;計算機編程;計算機程序和數據的數據轉換(非有形轉換)等)。

通用名稱不能註冊:網易雲音樂註冊“歌單”商標,結果被無效宣告

沒想到這個通用名稱,網易雲音樂還真註冊成功了,在2012年和2014年網易雲音樂申請的6件商標均被註冊。

不過雖然商標被註冊,但是由於“歌單”一詞屬於通用名稱,於是這個註冊的6個商標被商標局“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以及“無效宣告”,並且2019年4月最新註冊申請的“歌單”商標也處於尚未核准註冊的情況。

通用名稱不能註冊:網易雲音樂註冊“歌單”商標,結果被無效宣告

許多人想問:“歌單”不是一個通用名稱嗎?為什麼網易雲音樂之前能註冊成功呢?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是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不過第二條款也表示了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其實“歌單”這種通用名稱,能否註冊成商標,還有很大爭議,那麼網易雲音樂是否能取得了顯著性呢?

經過查看不管是QQ音樂、酷狗音樂、還是其他音樂軟件,其軟件上均有“歌單”這個軟件設置。

不過在各大平臺上搜索,網易雲音樂“歌單”的被提及量相較於其他音樂軟件而言要高一些,但是這並不代表“歌單”就是網易雲音樂專屬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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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QQ音樂就與網易雲音樂就曾圍繞“歌單”發起過一輪版權戰。

彼時幾大在線音樂品牌還處在版權大戰初期,針對這一音樂軟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能將歌單列為獨家專用的話,無疑會有助於吸引用戶到自家平臺。

不過在對於音樂軟件而言,商標版權和音樂版權同樣重要,申請2次“歌單”商標,網易雲音樂都失敗了,第三次的商標註冊能夠註冊下來嗎?

2019年4月3號註冊的“歌單”商標還在等待實質審核中,對於這次網易雲音樂的“歌單”商標註冊,酷小二覺得成功性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這一期”通用名稱註冊商標案例“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標方面的知識。


酷小二商標幫助:商標註冊、商標購買、商標轉讓、商標出售。

如果您在商標方面有什麼疑問,可以評論或後臺私信酷小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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