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泰日報社訊 泰媒報道,10月23日,泰國王室宮務處發佈公示,宣佈泰國十世王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敕令罷免5名皇室官員並收回所有勳章,內文詳情如下:
遵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陛下諭旨,根據泰國2017年憲法第9、15條,2017年國王御用官員管理法第4、9條;2017年御用官員規章及人事管理條例第10、13、15條及1936年軍銜法第12條規定,因嚴重違反軍紀軍規、以權謀私、不遵循規章制度並對政府造成損失,現對以下官員作出革職查辦處罰,一併撤銷軍銜,召回所有人所持勳章,主要人員如下:
1、御前侍衛副指揮、陸軍少將塔裡妮•洛蓀女士
2、王室宮務處常務、御前侍衛提達拉•塔瑪拉薩女士
3、御前侍衛、陸軍少校瓦琳蓬•卡妮薩拉索蓬女士
4、御前侍衛、陸軍中尉披拉•孟坤差叻
5、御前侍衛、陸軍中尉查雅南•潘森
公告自2019年10月22日起即日生效,文件公告於2019年10月23日(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 四年)。
與此同時,除以上5人外。23日泰國政府公報的另一份公告中,還有1名警察中將莎功可•站塔拉同被撤職,並被撤銷軍銜、召回所有皇室勳章。革職原因同樣是根據泰國憲法、御用官員管理法、軍銜法等相關規定,莎功可嚴重違反軍紀軍規、以權謀私、不遵循規章制度並對政府造成嚴重損失。
而此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即日生效,文件公告於2019年10月23日。
(譯:M 圖:ratchakit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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