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富寧縣出臺18條措施為基層減負

記者23日從富寧縣委辦公室獲悉,今年8月底,富寧縣印發《富寧縣著力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若干措施》,從嚴明政治紀律、精減文件數量、嚴控會議規模、轉變調研方式、規範督查考核、依紀精準問責、強化工作落實等7個方面制定18條措施,切實為基層減負。

據瞭解,在嚴明政治紀律方面,要求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縣處級領導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動全縣上下轉變作風,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在研究工作、推動落實上。在精簡文件數量方面,規定2019年縣委、縣政府發文總數不得超過2018年度,制發決定、意見、通知等規範性文件,議事協調機構成員類文件,以及通報類文件要比上年減少30%—50%,除了決定、意見、規劃等綜合性規範文件以外的政策性文件不超過10頁。各鄉(鎮)、縣級部門向縣委、縣政府報送的綜合性報告、專項性報告分別控制在5000字和3000字以內。在嚴控會議規模方面,規定縣級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一年不得超過1次,確保2019年召開到鄉鎮的會議減少30%—50%。除法定會議或涉及安排全局性工作的視頻會議外,縣委、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會議參會人數最高不超過190人,會期不超過1天,會議交流發言人數不得超過3人,發言時間不超過8分鐘。縣級議事協調機構召開的會議和縣級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參會人數最高不超過80人、會期不超過1天,一般性工作會議只安排1位領導講話並主持,縣級會議、活動對領導同志稱呼時不加“尊敬的”、講話不稱“重要講話”。在轉變調研方式方面,規定調研過程不開彙報會、不製作手冊、不要求準備彙報材料,不干擾基層正常工作。在規範督查考核方面,縣對鄉鎮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黨群部門牽頭考核的事項定量指標不少於30%,政府部門牽頭考核的事項定量指標不少於70%,縣級部門不得自行要求鄉鎮黨委政府簽訂責任書、責任狀。依紀精準問責,堅持正確導向,寬容幹部在幹事創業、改革創新、勇於擔當中的失誤錯誤,每年從脫貧攻堅、重大項目、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和基層一線提拔任用幹部比例達到全縣提拔幹部總數的50%以上,規範借調、借用基層工作人員,鄉鎮機關公務員空編率保持在10%以內。強化工作落實,建立縣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確保“基層減負年”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雲南網記者 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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