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總在風雨後——新中國成立70年來淮北濉溪企業改革發展歷程回眸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70年,篳路藍縷,風雨兼程;70年,春華秋實,砥礪前行。

伴隨著共和國前進的腳步,濉溪工業經濟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成為縣域經濟位居全省十強的最大支撐。通過長期的探索,特別是歷經改革開放以來的快速發展,濉溪企業改革經歷了擴大經營自主權、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等三個階段,企業改革發展呈現出由淺入深的階段性推進特徵。

擴大經營自主權階段從改革開放初期到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用了15年時間。改革開放以前,國家對國有企業實行計劃統一下達,資金統貸統還,物資統一調配,產品統收統銷,就業統包統攬,盈虧都由國家負責,國有企業沒有經營自主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讓企業有更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按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方向,濉溪縣先後在國有企業推進了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利潤遞增包乾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試點,調整了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係,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的利益主體地位,調動了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增強了企業活力,為企業進入市場奠定了初步基礎。

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在全縣推行了兩輪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到1993年底,全縣國有企業承包面達到80%。與之相配套,廠長(經理)負責制、廠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內部經濟責任制在全縣企業中得到普遍推行。這種用承包方式建立的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突破了國有企業國家經營的傳統方式,直接刺激了企業增產增收的積極性,一個時期內收到企業生產經營好轉和財政增收的效果。

產權制度改革階段從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六大之前,用了10年時間。1992年初,安徽首次掀起打破“鐵飯碗、鐵工資、鐵交椅”為主要內容的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活動,濉溪縣的國有企業改革開始步入制度創新階段。就在這一時期,企業開始觸及產權制度這一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問題,國有資產的組織形式開始發生變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破土而出。在全縣國有企業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特別是在1997年,全縣所有企業都普遍採取改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促使全縣企業很快出現爭相改革和異彩紛呈的生動局面。在建立和完善企業法人制度、有限責任制度、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制度等方面進行了探索。企業幹部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工資能高能低,經營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一批長期虧損企業在改革的浪潮中退出了歷史舞臺,從源頭上消滅和減少了虧損,降低了虧損面和虧損額。

進入2000年以後,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全縣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取得積極進展,“國退民進”的步伐進一步加快。濉溪縣企業改制工作起步於2001年,通過積極、穩妥、規範的操作,國有集體企業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全縣原有185家國有集體企業通過不同形式進行了改制,其中採取股份制改造的21家,整體出售的25家,兼併2家,租殼賣瓤的4家,“雙置換”的37家,人員分流、企業撤併的41家,承包經營的2家,註銷的4家,依法破產的49家。

經過幾十年的改革與創新,濉溪縣國有集體企業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以工業為主導的民營經濟影響力大大增強,培育了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力地推動了濉溪經濟的發展。十餘年來,歷屆縣委、縣政府堅持工業強縣戰略不動搖、不折騰,持之以恆抓工業,以思想解放為引領,始終扭住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不鬆手、不停步,在全省第一家建立共建園區,使濉溪的工業經濟由小到大,工業化程度由低到高,工業企業數量由少到多,中小企業如雨後春筍般茁壯地成長起來,六大主導產業不斷壯大,工業經濟規模初出端倪,“工業強縣”目標初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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