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照護好3歲以下孩子?國辦出臺指導意見

目前,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約5000萬左右,嬰幼兒的照護服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關係到億萬家庭的幸福。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10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例行政策吹風會上,就社會關注,國家衛健委、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委給予了回應。

鼓勵各地探索育兒假和產休假制度

當前,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不足。調查顯示,嬰幼兒在各類照護服務機構的入托率僅為4.1%,近80%由祖輩參與看護和照料,社會普遍反映家庭嬰幼兒照料負擔較重。尤其是,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沒人帶孩子”成為影響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於學軍介紹說,《指導意見》提出,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四條基本原則之一是:“家庭為主,托育補充”,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重點是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並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提供必要的服務。

在現實中,有相當多的雙職工因工作繁忙而沒有時間照料孩子。對此,《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還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支持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在吹風會上,於學軍介紹了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主要任務。例如,要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需求,提供全日託、半日託、計時託、臨時託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地方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支持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於學軍介紹說,還要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支持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社區是民生保障的重要載體,《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按有關標準和規範,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注重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髮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服務。

加大力度培養更多專業人才

2014年,在經合組織國家中,3歲以下兒童平均入托率為33.77%,而我國不足5%。行業標準和專業人才,是托育服務行業發展的關鍵。目前,我國面臨著專業化師資人才嚴重不足的問題,整個行業存在數以百萬計的專業人才缺口。

據瞭解,《指導意見》提出,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據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將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作為急需緊缺人員納入培訓規劃。

對此,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王岱指出,教育部將圍繞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需要,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動態調整專業目錄,在即將印發的《新版中職專業目錄》中增設幼兒保育等相關專業;積極引導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展護理、早期教育等相關專業,在高職擴招專項工作中將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作為重點領域予以推進,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母嬰照護領域開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開發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深化複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同時,還要加強教學標準建設,推進護理、早期教育等相關高職專業教學標準修訂工作,以及支持高校加強本科家政學、護理學等相關專業建設等。

當前我們還面臨著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素質需要提高的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王曉君介紹說,要大規模地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擴大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探索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據王曉君介紹,目前的工作基礎是已經修訂並頒佈了《保育員、育嬰員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並且把相關的從業人員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試點範圍。下一步,將指導用人單位和有關社會培訓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為從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等級服務,促進他們提高職業能力、職業素質。 (本報北京5月10日電 本報記者 金振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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