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洗稿”抄襲,否則傷痕累累!

大家對於唐嫣、羅晉主演的《錦繡未央》應該並不陌生,2年前就對小說《錦繡未央》涉嫌抄襲傳的沸沸揚揚!近日終塵埃落定,為期2年的《錦繡未央》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小說《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同時被告周靜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噹噹網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

杜絕“洗稿”抄襲,否則傷痕累累!

據說小說《錦繡未央》通過洗稿的方式對200個作品進行過抄襲,還借用了這些作品中的知名橋段整合成《錦繡未央》,因為涉及作品較多,被侵權的作家共同提起訴訟也相對困難,經過作家協會及影視版權協會於“保護著作權,杜絕洗稿”的初衷下與各位作家聯繫,最後10位作家在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作家溫瑞安之前在香港,後來也是參與原告起訴,共同打擊洗稿行為。

那麼《錦繡未央》作者周靜,也有很多著名作品,傳說跟著名製片人於正也是有很深的淵源,二人是師徒關係!對於此次抄襲行為,作者聲稱只是洗稿行為,那麼洗稿行為就不構成抄襲不構成侵權麼?

杜絕“洗稿”抄襲,否則傷痕累累!

作者創作作品,獲得著作權,作品是具有獨創性的表達,那麼他人對於原作品進行著名橋段的抄襲、經典段落的修改複述都是侵權行為,並不是“洗稿”二字就能擺脫侵權責任。作者是人不是動物,作品也是對於思想觀念、客觀事實、自然規律的表達,不同的形式的表達也會形成不同形式的作品,洗稿不能成為侵權的藉口,就像我們所說的山寨,實際就是侵權,我們不能因為一些現象的泛濫就給該行為取個名字來規避責任,在知識產權的世界裡,只有原創,擁有獨創性的作者享有著作權,其他行為的抄襲複製都有可能構成侵權,保護原創!杜絕“洗稿”!杜絕“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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