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增資潮背後 相關方案仍在徵求意見階段

近來,p2p行業突然興起了一股增資潮,不少機構紛紛將註冊資本提高到5億元。這背後的原因很明顯,媒體拋出了一份據說來自監管部門的備案試點工作方案,其中便有全國性機構實繳註冊資本不得少於5億元的說法。

消息影響之下,不少出借人可能有點坐不住了,自己投的平臺怎麼還沒增資?會不會影響備案?關於此,小翼想從幾個角度談談。

p2p增資潮背後  相關方案仍在徵求意見階段

首先說說工作方案。這份工作方案較早於4月初見於個別自媒體,不過,截至目前並沒見到官方渠道或傳統媒體對方案詳細加以披露。在這份方案流出前沒多久,即3月27日,《新京報》曾做報道:幾日前,銀保監會及部分省份地方金管局相關人員召開內部會議,準備出臺新的文件,對p2p註冊資本等提出更嚴格的規定。但報道也明白指出,目前,該文件正在徵求意見中。這也就是說,流傳於自媒體上的所謂備案試點工作方案很可能只是處於徵求意見階段的意見稿,到最後定稿時不免有所增刪。

實際上,此前在p2p監管法規體系的搭建時,就不乏以設置註冊資本最低額度來提高行業進入門檻的聲音。但是這些聲音最後並沒能被制定法規的部門採納。這次註冊資本話題再度熱火,但由於相關方案還處在徵求意見階段,到最後有沒有這回事,如果有的話,註冊資本是不是如意見稿所言,都還不好說。

所以,如果你出借的平臺註冊資本還達不到意見稿裡的要求,實在沒有擔心的必要。而且只要平臺資質良好,增資也並非難事。近日,在北京互金協會組織召開的關於機構投資併購重組專題研討會上,京東、國美、新浪、金地集團等多家大型互聯網公司及產業集團的代表就表示,目前是併購p2p機構的最佳時機,會盡快抓住時機,進行行業投資與併購。

p2p增資潮背後  相關方案仍在徵求意見階段

其次說說註冊資本。很多出借人以為平臺的註冊資本越高,代表平臺的資金實力越強,也就相對安全得多。這樣認為也沒錯,因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對公司的責任,出資越高,意味著股東就願意對公司承擔越多的責任。

但是放在p2p行業,並不是一律適用的,尤其是現在這個階段。今年3月底,深圳互金協會出臺了p2p平臺良性退出指引。這份頗具有代表性的退出指引是怎麼規定股東在p2p機構退出時的責任的呢?

“網貸機構股東應主動承擔責任,有效保障資產清收、處置及清償工作正常進行,切實提升清償率。如股東出資期限到期但未實繳,或出資期限雖未到期,但網貸機構資金不足以維護網貸機構運營、保障順利清收的,清退組應根據相關部門關於壓實股東責任的規定,督促股東足額繳納註冊資本金。”

由上文可看出,在退出過程中,除了有其他工作要負責外,網貸機構最後承擔責任的極限也只是註冊資本金的全部。但是這也是前提的,就是平臺需是良性退出。何為良性退出?指引也有明載,只有業務數據真實、完整、有效的網貸機構才有資格良性退出。

如果一家涉嫌非法集資的平臺最後只按註冊資本的數量來對出借用戶負責,恐怕出借人也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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