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偉:堅定理想信念 紮實敬業奉獻

李佑偉同志現任朔州煤礦安全監察站副站長兼總工程師,自煤監機構成立以來,先後任朔州煤監站監察科科員、副科長、科長。該同志儘管崗位多次變化,但在工作上始終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紮實的工作作風,優異的工作成績,投身煤礦安全監察事業這一聖神職業,多次受到上級組織的表彰嘉獎。2002年,獲得全省《安全生產法》知識競賽二等獎。2003年,省局第一次文書評比獲第一名,並被國家局收錄為文書樣例。2次被省局評記三等功。2次被原國家總局評為“安全監管監察先進個人”。

參加工作以來,李佑偉同志始終把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作為作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為修身立業的壓艙石。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終站穩立場,保持清醒頭腦,築牢思想根基,經受住各種誘惑考驗,做到信念不動搖,初心不改變,使命不忘記;始終帶頭講政治守規矩,始終在對黨忠誠、維護核心上作表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總書記重要訓詞和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一系列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從事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之前,該同志在煤礦從生產一線到技術管理崗位,從技術員、隊長到生產技術處開掘主管,連續工作十幾年,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著特殊的感情,特別是2010年初任朔州站監察科長時,正趕上全市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的關鍵時期,各種矛盾錯綜複雜,煤礦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現象時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比比皆是,工作千頭萬緒,如何找到工作的突破口,如何有效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是擺在當時最為緊迫的任務。面對現狀,作為監察科長,他沒有退怯。上任伊始,首先從摸清底數,熟悉情況入手,他多次下煤礦、下基層,在進行了廣泛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站主要領導建議,確立了“以打擊和查處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為重點、以查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為突破口,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目標”的工作思路。針對煤礦重大隱患突出、整改難的特點,與站領導共同制定了煤礦重大安全隱患約談制度:在76類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中,結合朔州煤礦實際挑選出威脅安全和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10類老大難隱患,要求凡發現其中之一的,必須進行約談。對約談後的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誰主辦、誰負責,直到徹底解決。這種“既看病、又開方”的監察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徹底消除了重大隱患。

他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幹啥都要幹好”。堅持對的,反對錯的,樹立正氣,促進工作。他率先垂範,做到“八小時內努力工作,八小時外想著工作”。20多年來,他每月平均下礦18天、下井10次以上,查處各類隱患共計20000餘條。他除了想把工作做好,沒有什麼奢望,始終以平和的心態面對工作和生活。他的樸實想法就是隻想把工作做好,工作上做出成績就是最大的欣慰。

在監察工作中,他始終堅持深入現場,深入井下一線,從嚴從細工作,敢於擔當,不當“老好人”,從不迴避矛盾。在對違法違規行為給予重大處罰時,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理,廣泛聽取意見,敢於處罰,善於處罰,敢於碰硬,不怕得罪人。曾經在山陰檢查一座鄉鎮煤礦時,他發現該礦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他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了該礦6萬元行政處罰,在回單位的路上,該礦礦長給他打電話恐嚇他:“如不撤掉處罰,小心打斷你的腿”,但他沒有退卻,仍然對該礦進行了處罰。多年來,每次現場執法,他都主動要求到井下較遠的一線工作場所去監察。有一次為了查清某煤礦井下的具體作業情況,掌握第一手監察資料,他從早上九點下井直至下午三點才升井,在井下整整7個小時,終於查清了該礦的違法生產行為,並按國家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了違法行為。

在任副站長兼總工程師期間,他創新工作思路,把監察與服務緊緊結合起來,在查找隱患的同時,積極幫助企業出點子、想辦法,解決實際問題,先後和站長一起對西易煤業、葫蘆堂煤業、蓮盛煤業、腰寨煤業、芍藥花煤業、晉通砂石煤業等16座礦井進行了系統優化服務。深入開展各類安全大檢查活動,狠抓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了煤礦重特大事故。

他始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思想觀念,始終堅持從零抓起、常抓不懈,把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抓嚴、抓實、抓細、抓好。經過幾年來的不懈努力,轄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他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像重視安全生產一樣重視廉政安全,切實做到了時時講廉政,事事講廉潔。在嚴格要求自己的同時,作為站領導,他時刻提醒大家“紅線不能踩、高壓線不能碰”。他帶領的監察執法小組從未發生一起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到轄區煤礦的一致好評,為做好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朔州煤礦安全監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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