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潮流下 投資p2p應儘量規避這幾類機構

受監管高壓以及市場因素影響,越來越多的p2p機構正在不斷退出。第三方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底,在運營的p2p平臺已降至1000家以內。

根據媒體消息,監管部門打算在2020底完成p2p行業的備案。這也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內,p2p行業的退出現象將無可避免地繼續下去。

在行業出清的大形勢下,不少p2p出借人為資金安全考慮,減少了對p2p的配置力度。但也有些人依然對p2p保持青睞。投資p2p,平臺選擇其實相當重要。雖然目前尚不知哪些平臺會最終通過備案,但根據現有的監管政策,哪些平臺需要出借人重點回避則是相當明顯的。

清退潮流下  投資p2p應儘量規避這幾類機構

1、合規要件不齊全的機構

合規經營是p2p生存的前提,如果平臺在各項合規建設方面,諸如銀行存管、ICP經營許可證,總是缺這少那的,這樣的平臺還是暫不考慮為好。儘管也有上線了銀行存管卻發生了暴雷的例子,但是作為監管要求的合規要件之一,銀行存管並非可有可無的東西。

2、存量較小的機構

監管175號文,已經明確了對待存量較小機構的工作目標,即“堅決推動市場出清,引導無風險退出”。不過,監管並沒有明確存量較小機構的具體衡量標準。對於出借人來說,最佳的出借策略,就是儘量往存量較大的頭部機構轉移。

3、股東實力不強的機構

長期以來,跑路、非法集資等問題在p2p行業頻發不絕。歸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p2p行業在剛開始起步發展時,門檻較低,從而造成行業的魚龍混雜,不少平臺的股東可能僅是為了趕潮頭或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進場的。俗話說,“背靠大樹好乘涼”,如果有大佬級公司入股撐腰,則平臺的道德風險相對要小很多。而且,如果沒有實力較強的股東,平臺的備案難度也會難上加上。近日,在北京互金協會組織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協會秘書長王思聰即明言,網貸商業模式是可行的,但需要有相當實力的股東的加入,和平臺一起邁過備案這道門檻。

清退潮流下  投資p2p應儘量規避這幾類機構

4、逾期率高的機構

據瞭解,個別地方的監管部門在對p2p進行行政核查時,除了會按照全國統一的108項清單的規定來進行外,還會按照是否可持續進行的標準來進行。要判斷平臺的發展是否可持續,逾期率是一個比較直觀的參考因素。根據175號文,平臺的逾期率一旦超過10%,就有被列入高風險機構而遭清退的風險。目前,通過中互金協會的登記披露系統,可以查詢到平臺的逾期數據。

5、負面輿情較多的機構

平臺口碑來自出借人與平臺打交道時的一手信息,能比較直接反應平臺現在的運營狀況,從而可以成為出借人觀察平臺的一個角度。如果很多網友對某平臺的意見比較大,則建議出借人在選擇該平臺時應當謹慎。根據175號文,負面輿情和信訪較多的機構也會被列入高風險機構,並進而成為被清退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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