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歲內地男子在澳門酒店被人毆打,他背部受輕傷,但拒絕送院。這是為什麼呢?原來,該男子喊了一名24歲的內地女子到新口岸酒店房間,要求以二千港元提供性交易,但事後以不滿意為由拒絕付款。於是這名女子第二天帶了一名男子到該酒店的房間,毆打當時在房間內的男事主及其朋友。這名女子用一把長約20釐米的刀攻擊男事主背部,要求男事主付款。經調查,兩名涉案人在澳門賣淫。二人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分享到: 關鍵字: 男子 女子 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