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
86、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87、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88、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9、申請執行的期限為2年。
90、不予註冊情形:被吊銷註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年。
3年
9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3年。
92、註冊建造師資格證書3年內不註冊需繼續教育後才可以註冊;註冊建造師執業證書的有效期:3年。
93、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3年。
94、建築市場誠信行為記錄信息的公佈公佈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佈期限一般為3年。
95、初始註冊: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96、不予註冊的情形
(1)非執業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3年;
(2)在申請註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
5年
97、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98、不予註冊的情形: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
99、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註冊。
10年
100、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期:10年。
101、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算。
102、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12年
10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0年
104、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發明20年。
105、訴訟時效最長保護期:20年(客觀起算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
106、租賃合同最長有效期:20年。
50年
107、著作權保護期
(1)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後50年。
(2)法人:發表之日起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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