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以下簡稱《公告》)相關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當在年度彙算清繳時進行關聯申報。
一、哪些企業需要進行2019年度關聯申報?
按照《公告》要求,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並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溫馨提示:
(一)只要在彙算年度內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無論是與境內關聯方還是與境外關聯方,都需要報送關聯申報。
(二)此外還需注意,因國別報告的6張附表包含在關聯報告表中,即使您的企業未在2019年度發生關聯交易,但滿足國別報告的填報要求,也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三)企業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且不符合國別報告報送條件的,可以不進行關聯申報。
二、企業需在何時進行關聯申報?
根據《公告》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進行關聯申報。2018年度的關聯申報應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中進行關聯申報?
在電子稅務局中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後,點擊“其他申報”—右側“稅費申報”序號14“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右側點擊“填寫申報表”,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版)。
關聯申報前需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報,若年報未完成,系統會彈出提示框。請先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再進行關聯申報。
四、什麼是關聯關係?
《公告》中規定的關聯關係,根據不同的內容和特點,可以分為以下七類:股權關係、資金借貸關係、特許權關係、購銷和勞務關係、任命或委派關係、親屬關係、實質關係。
五、關聯交易包括哪些類型?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諮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採購等。
六、關聯方是否僅指企業?
不是,關聯方可以是企業、組織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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