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期〉銀州區院首例涉黑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提起公訴

〈第106期〉银州区院首例涉黑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

掃黑除惡

4月29日,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石遠璞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強迫交易罪一案;李軍、洪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訴。此案系銀州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查起訴的首例涉黑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第106期〉银州区院首例涉黑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

本案系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我院管轄。兩級院對本案高度重視,偵查期間市院指派業務骨幹提起介入會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偵查效果。銀州區院受理案件後,院領導高度重視並指派精兵強將組成專門的辦案組親自參與,指揮辦案,深入瞭解案情,為案件質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106期〉银州区院首例涉黑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

【掃黑除惡】

經查,犯罪嫌疑人石遠璞等涉黑犯罪集團自2004年起在鐵嶺市銀州區至新臺子公交線路上追逐、攔截、辱罵、打砸出租車等行為,長期滋擾當地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生活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定的社會生活。為進一步保證案件質量,辦案組加強了與公安、法院的溝通協調,審查環節辦案組引導偵查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證據。在提起公訴之前,銀州區法院提前介入此案。經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及辦案組成員參加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該系列案件進行了多次集體討論,最終形成一致意見,以石遠璞等11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李軍、洪偉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依法提起公訴。下一步,銀州區院將進一步跟進案件,並做好出庭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案件的出庭公訴效果和案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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