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濟南市公安局黨委發佈人事任免通知:
接市委、市政府、市委組織部任免通知:
王宗巖同志任市公安局巡視員,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王維平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列徐春華同志之後,試用期一年)。
陳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竇慶福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委職務。
程新民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職務。
賈延昭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不再擔任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職務。
趙新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不再擔任市公安局指揮部主任職務。
亓善新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徐建軍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亓福業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鞠俊福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呂元波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
秦廣濤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察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正處級領導幹部。
呂耐鋒同志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徐羲玲同志任市公安局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張偉力同志不再擔任市公安局巡視員職務,退休。
張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支隊長職務。
肖軍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政委職務。
雲廷華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局長職務。
張新華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幹部,不再擔任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局長職務。
劉西安、韓剛同志任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楊慶勇、孟憲東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張俊傑、呂震同志任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畢於東、任貴華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劉愛倫、徐新平、李成偉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魏雲同志任市公安局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一年)。
申立業同志任市公安局調研員。
潘慶堂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處級領導幹部。
王維平、亓善新、徐建軍、亓福業、鞠俊福同志副局級(副巡視員)時間從2018年12月26日算起;呂耐鋒、徐羲玲、劉西安、韓剛、楊慶勇、孟憲東、張俊傑、呂震、畢於東、任貴華、劉愛倫、徐新平、李成偉、魏雲、申立業同志正處級(調研員)時間從2018年12月26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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