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到底警示了誰?

貪官“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到底警示了誰?

“千般悔恨、萬般痛心,想想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啊!”

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了都蘭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譚丙乾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告人譚丙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60萬元;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4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但總有一些領導幹部,在金錢面前打了敗仗,成為了金錢的“俘虜”,做出了有違黨紀國法的事,這確實是讓人非常痛心的事。

都蘭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譚丙乾,在擔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几年間,他的膽子越來越大、貪慾越來越強,多次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發包,違規向招標公司打招呼指定中標單位,違規分解分包項目工程給無資質的工程承包商,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20餘人的鉅額財物503萬餘元。到案發時,另有521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更讓人難以思議的是,譚丙乾對妻子和女兒違規行為的默許和縱容,直接導致了妻子也成為案件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在莊嚴的法庭上,想到因為貪慾,不但毀了自己,而且還毀了家庭。他發出了“千般悔恨、萬般痛心,想想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啊!”

仔細想一想,有著“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啊”這樣悔恨的官員,有何止譚丙乾一個?吐魯番世行辦主任、地區水利局局長曹培武,雖然貪腐金額超200多萬元,但卻捨不得吃肉,棉布背心穿30年。貪腐的錢財平時也不敢用,量刑時終於用上了。想一想,這確實是又好氣又好笑,誰會想到,官員的貪腐所得,唯一作用就是成為官員貪腐的鐵證,成為官員該判刑多少年的重要證據。

俗話說:“家有房屋千萬座,睡覺只需三尺寬,家有綾羅千萬件,人走不能件件穿,家有金錢千萬罐,人走帶不去半分錢。”作為一個領導幹部,國家已經給了他們豐厚的報酬,完全可以滿足他們豐衣足食,他們完全沒有必要再去貪腐。希望每一個官員都保持清醒的頭腦,沒要鋃鐺入獄的時候才明白,那就真的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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