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信息】利好!浦口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

 3月27日上午,浦口區召開“證照分離”工作推進會,在全區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便民信息】利好!浦口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


“證照分離”是指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的改革。“證照”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照”指的是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而“證”指的是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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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分離”改革是繼企業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後,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三階段,反映了一種將主體資格登記(營業執照)與經營資格登記(許可證)相分離的一種登記制度,也就是要先賦予市場主體資格,再申請營業資格,具有邏輯上的合理性。在這種制度安排下,先降低門檻,賦予市場主體一個商事身份和一般經營資格,然後由這個市場主體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選擇是否進一步申請經營資格從事特定行業,從而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證照分離”改革,主要目的是破解“准入不準營”的難題,重點是改革涉及經營資格的行政審批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改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觀念,推進資質管理向行為監管轉變。

此次“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區範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四種方式進行:

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落實具體管理措施。

二是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後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但需要依法明確備案的環節、條件、材料、時限以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管理措施。

三是實行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有關部門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並提供告知承諾書的示範文本,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並予以從重處罰,記入申請人誠信檔案,並對該申請人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

四是優化准入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准入服務。要制訂出臺精簡環節、壓縮材料、優化流程的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進一步提高市場準入的便利化程度。

其中,在106項改革事項中區級部門具有審批權的有下圖8項,涉及文化和旅遊局、城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局、衛建委和市場監管局6個部門。對其他不具備審批權的,相關部門按照上級部門制定的監管措施,結合我區實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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