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黑人司機 前佛羅里達警官被判入獄25年

【僑報記者文章4月25日洛杉磯報道】前佛羅里達警官因在2015年槍殺一名黑人司機而被入獄25年判刑。

據路透社報道,現年41歲的努曼·拉賈(Nouman Raja)上月被陪審團判定犯有過失殺人罪和一級謀殺罪後,週四他被判處服刑25年。

拉賈在殺害31歲的科裡·瓊斯(Corey Jones)後被棕櫚灘花園警察局開除,並於2016年被控使用不正當武力。

枪杀黑人司机 前佛罗里达警官被判入狱25年

科裡·瓊斯的家人。(圖片來源:路透)

警方表示,2015年10月18日,拉賈身穿便衣,開著一輛沒有標識的麵包車,在西棕櫚灘高速公路出口匝道上,他遇到了一輛他認為被遺棄的汽車。

車內坐著瓊斯,他曾是一名職業鼓手。警方說,瓊斯拿出了他三天前合法購買的手槍,拉賈在13秒內向他開了六槍。瓊斯身中三槍,死於胸部中彈。

拉賈的辯護團隊辯稱,瓊斯拔出槍時,他們的當事人擔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

據檢察官稱,一段有關該事件的錄音顯示,拉賈沒有表明自己是一名警官。

瓊斯家人的律師本傑明·克倫普(Benjamin Crump)在拉賈被判有罪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如果沒有那臺錄音機,他(拉賈)就會撒謊,他宣稱堅持自己的立場的聲明就會佔據主導地位。”

與此同時,據當地媒體“太陽哨兵”報道,警察工會領導人則稱這一天為“悲傷的一天”,因為當瓊斯用槍口威脅他時,拉賈只是在試圖保護自己。

自3月7日判決以來,拉賈的律師辯稱,一個人被判定犯有兩起與殺人罪相關的指控是違法的。而檢察官認為這兩項定罪都應該成立,部分原因是指控基於完全不同的罪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