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刺耳的歌詞,值得兩年後還要跨省追捕?

多刺耳的歌詞,值得兩年後還要跨省追捕?

多刺耳的歌詞,值得兩年後還要跨省追捕?

春天裡,人總有種慌亂感。牡丹還沒去看,芍藥就該開了。紗巾還沒派上用場,灑金摺扇又該取出來了。即將到來的夏天暴烈而又固執,長得讓人不耐煩。於是春天的柔順和短暫,讓人身不由己矯情起來。杜甫有一句詩“一片飛花減卻春,風飄萬點正愁人”。翻譯過來就是說,只要有一片花落了,春天就不完美了。彷彿能看到這位忙碌的老大爺,在萬點飛花裡跌足長嘆:哎呀,不得了不得了。

詩人撒個嬌,留下的往往是千古佳句。有關部門如果過於注重自己的美麗心情是否完美,後果往往煮鶴焚琴,詩意喪盡。雲南鎮雄縣的黃某是個自媒體人,曾經搞了個叫“鎮雄微訊”的公號。本來在廣東待得好好的,4月2號他突然被來自老家的警察跨省追捕,連夜帶回,最後以“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了十四日。其“罪過”原來是兩年前,他在微信公號上改編的一首歌。

這倒不是一樁著作權案。事情還得從兩年前的燥熱夏天說起。當年7月的一天,雲南鎮雄縣碗廠鎮正在準備迎接領導檢查。鎮政府工作人員剛剛在馬路上劃好一道皎潔的白色交通線,一個叫龍安友的農民就騎著摩托車給壓上去了。於是工作人員的心情不美麗了,雙方就對罵了幾句。沒想到這麼一件小孩撒尿活泥似的事越鬧越大,最後雙方大打出手。結果到底是龍安友吃了虧,左右兩根肋骨骨折。

龍安友方面的說法是,打他的人就是鎮政府的工作人員,裡面有計生辦也有殘疾辦的,人他都認識。而鎮政府方面則對此事諱莫如深,一直未公佈調查處理結果。按說基層幹群關係是個敏感問題,況且鎮政府工作人員參與打架,還打贏了,鎮政府方面更應該妥善處理,還被打者一個公道,才能服眾。這樣不聲不響息事寧人,只能把小衝突拖成大矛盾。其實已經是很差勁的處理方式了。

你想啊,一個小鎮上低頭不見抬頭見,鎮政府和村民打架這事多有話題性啊,很快就傳開了。於是嗷嗷待哺的自媒體人登場了。黃某套用《上海灘》的句式,把這件事編成了一首歌叫《上海灘碗廠版》,發到了“鎮雄微訊”公號上並稱要找人演唱。

這首“歪歌”裡有幾句可能有點聳動,但大部分都是對打架事件的調侃諷刺,比如說“打你嚇你,問你怕否,似土匪下山不走”。這本來就是自媒體博眼球收割流量,所以發完也就沒人再去看了。時隔兩年,鎮雄警方突然撒出鷹鷂去,捉拿燕子歸。他們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援引的法律條款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我查了一下這一條的其他三種行為,都套不到黃某身上。最可能的是最後一款兜底性條文“其他尋釁滋事行為”,其實也是很勉強的。

明明可以由網信部門約談解決的問題,非要動用公安,這可能與基層政府對強制力的路徑依賴有關。鎮雄這個地方處於三省交界,一向民風比較彪悍,社會治理頗多難點和死結。尤其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鎮雄縣似乎很想在基層治理上有一番作為。這兩年以警方為主導,實施了很多整治動作。去年年初,曾一次性發布了222名在逃嫌疑人名單。在與鄰省合作打擊販毒上,也取得了不少成績。

在社會治理中發揮公安等強制性力量的作用,其優勢是會取得立竿見影之效。但正因其強制性,如果不嚴把法律政策關,就會造成很壞的負面影響。就在上個月,鎮雄警方還鬧出烏龍,把在逃人員童年時的照片放在了通緝通告裡,引起一場虛驚。這一次警方的跨省追捕,可能和不久前鎮雄整治自媒體行動有關,鎮雄縣官方稱不允許自媒體抹黑鎮雄的發展,不允許詆譭鎮雄的形象。黃某的歌詞,到底算不算什麼抹黑和詆譭還要兩說。翻出兩年前的舊事跨省追捕,套用模糊的法律條文,幾乎頂格處罰,這顯然不夠“謙抑”。經不起法律原則審視、在公道人情面前站不住腳的“震懾”,往往不能取得治理效果,反而埋下更大矛盾的引線。

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本無可厚非,但需要釐清的是,這不等於“封嘴”,不等於不允許老百姓提意見。我們的政府不但要允許提意見,還要“容得下尖銳批評。”掃黑除惡、整治網絡不良信息,這都是針對社會頑疾的必要手段。但在缺乏監督的狀態下,基層政府往往會壟斷“解釋權”,把那些讓他心情不好的因素統統裝進筐裡。

如何取得基層治理的長效,使得官民之間得以良性互動,這是處在治理前線的基層幹部更應該思考的問題。地方自媒體雖然有野蠻生長的一面,但也往往因為接地氣而能發出一些別處聽不到的聲音。管好用好它們,它們就會成為基層治理良好的溝通渠道。說來說去,道路千萬條,傾聽第一條。執法不規範,早晚是後患。

多刺耳的歌詞,值得兩年後還要跨省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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