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黑社會,漯河市政府原副祕書長李亞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漯河市紀委監委對漯河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原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主任李亞民(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亞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福利、超標準接待。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套取公款。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亞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漯河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漯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亞民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會會議研究,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漯河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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